作者:
ytkuang (阿光)
2025-06-21 11:55:241.媒體來源:
自由時報
2.記者署名:
張文川
3.完整新聞標題:
「波霸奶茶杯大亨」豪擲1.1億追愛落空想討回 怒告女模3連敗
4.完整新聞內文:
有「波霸奶茶杯大亨」之稱的55歲已婚旅美台商、樂立杯美國公司總裁施宗明,前年邀現年
29歲的陳姓女模特兒合作代言波霸杯後,對她展開追求,陸續付出逾億元,女模得手後卻疏
遠他;施男告陳女涉刑事詐欺罪,檢方處分不起訴,施男提民事求償1.1億多元,也被法院
敗訴;施男另控陳女向週刊不實爆料他「趁醉性交、隱瞞已婚、提議簽訂5年性愛契約」等
,致他名譽受損,求償1000萬元,台北地院日前仍判施男敗訴,官司3連敗。可上訴。
施宗明(美國名Alan Yu、俞宗明)創立樂立杯(Lollicup)及Karat,不僅賣珍珠奶茶,還
跨足餐飲容器業,2023年找陳女合作代言波霸奶茶杯,兩人感情升溫交往,他陸續付出1.1
億餘元供陳女購買BMW、保時捷名車,還辦信用卡附卡讓她刷到爆,陳女卻以生理期、拒絕
當小三為由,刻意疏遠他,而且陳女並未依承諾將他給她的錢拿去買房,施宗明控告她詐欺
1億1674萬元。
但檢察官勘驗雙方對話紀錄後認為,施宗明是為了追求陳女而主動餽贈禮物、金錢,還希望
陳女簽約「5年和平相處玩,我給你1億台幣」,未施用詐術,認定陳女沒有詐欺犯意,去年
11月處分不起訴。施男也提民事求償訴訟,訴請陳女返還1.1億餘元,北院去年12月亦判施
男敗訴。
施宗明另提民事訴訟,指控陳女去年2月接受某網路週刊採訪,將2人間的微信、LINE訊息內
容斷章取義提供給記者,指責他2023年7月在澳門飯店趁她酒醉時乘機性交,又於同年8月2
人同赴中國昆明時,偷留她的房間房卡,半夜侵入她房間,陳女驚醒質問,施男才坦承曾在
澳門對她趁醉性交,一再對她道歉,並坦言對她隱瞞婚姻狀態等等,施認為陳女所言不實,
使他名譽受損,求償1000萬元。
陳女答辯,施男經常主動送她包包、首飾、零用金、汽車以博取她的好感,但她並未主動開
口索要財物,而澳門、昆明都是確有其事;何況是施男去年2月19日先向某週刊爆料刊登「
付上億想娶嫩模落空,波霸奶茶杯大亨怒控詐騙」指責她詐財,多家媒體跟進,致使她的社
群帳號遭網友負評洗版、留言謾罵,親友也頻遭騷擾,她為了澄清真相、回復名譽,才於2
月23日向另一家媒體發表親見親聞的經歷,附上民事訴訟資料證據,目的是要藉由受訪增加
回復名譽的效果。
法官審理後認定,陳女受訪及轉貼報導於她社群,目的是本於自清自衛、維護自身名譽,並
非專門為了侵害施男的名譽。至於陳女在報導中說施男「趁機性交、侵入房間、隱瞞已婚、
提議簽訂5年性愛契約」等具體事實,法官勘驗雙方對話紀錄截圖,施男曾向陳女說「我們
畢竟3個月沒有在一起過了。上一次還是在你不清醒的情況下」、「我只能再次跟你說對不
起,澳門是我錯了,那妳不想繼續,我也不會怪妳」、「是我的錯,上一次我沒有體諒到你
」。
陳女也有傳訊給施男「我說過當時是不知道你結婚了,我是之後知道的」,施男回稱「在成
都的時候你問過我,我也告訴你了」;施男之後也曾傳「我可以給你一個5年合同,和平相
處完,我給你1億台幣,就無條件的我給你1億」、「所以妳現在不敢簽個5年協議」。
法官據此認定,陳女所述皆是其親身經歷,她有相當理由確信為真;且施男自認是知名公眾
人物,自願主動接近媒體,同意周刊報導其私事供大眾閱覽,乃自願進入公領域之人,其行
止、品德形象就非單純涉及私德,而是與公共利益有關;且施男控陳女涉刑事妨害名譽罪,
也經北檢處分不起訴在案,因此認定陳女並未不法侵害施男,判施男敗訴。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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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備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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