奶茶大亨人財兩失!送保時捷包養女模被控性侵 討1千萬吞敗
ETTODAY
記者郭玗潔/台北報導
號稱「波霸奶茶杯」大亨、身價百億元的旅美台商施宗明,2023年在台灣外遇小他26歲的
陳姓嫩模,施不滿3個月付出1.1億餘元,卻被陳女疏遠,自認遭受感情詐騙,告陳女與陳
女哥哥連帶全額求償吞敗。陳女也接受媒體採訪,反控施對她「趁機性交、侵入飯店房間
、簽訂5年性愛契約、隱瞞已婚」,再被施提告侵害名譽,求償1千萬,但法官判陳女免賠
。可上訴。
施宗明(俞宗明)現年55歲,在美國創辦Lollicup及Kara公司,從一般奶茶連鎖店打造成美
國知名的食物容器、餐具零售商,號稱是擁有百億身家的「波霸奶茶杯大亨」,2022年12
月間, 施宗明要找產品展示代言人,透過友人介紹認識兼職外拍的陳姓模特兒,沒想到2
人的商務合作關係很快就開始變質。
施認為自己在2023年7月起追求期間,陸續贈送陳女1輛200多萬元BMW轎車、1輛650萬元保
時捷休旅車,外加愛馬仕、香奈兒等精品包與鑽石珠寶等,還贊助陳女所需的購屋頭期款
,以為能打動芳心,但去年10月間,陳女卻以拒當小三等理由疏遠施男、要求分手,施自
覺遭感情詐騙,憤而對陳女提告刑事詐欺罪,經檢方處分不起訴,施提民事求償1.1億多
元也吞敗,再對陳女提出民事訴訟,求償1千萬。
施控訴,兩人是合意性交,但陳女卻在去年2月接受媒體採訪,稱施於2023年7月間在澳門
飯店,利用陳女酒醉對她性交,隔月兩人又一起到中國昆明,施偷留她房卡,再趁半夜潛
入房間,經陳女驚醒質問,施才坦承在澳門對她趁機性交,並一再向陳女道歉、坦言隱瞞
婚姻,導致媒體以「1億嫩模/I奶茶大亨控詐騙女模駁交往:趁我酒醉性侵我」、「1億嫩
模/2匯錢送車又買房嫩模控富商要求簽5年性愛合約遭拒後變臉」為標題報導,陳女又在
社群媒體發表新聞連結,並以斷章取義的方式張貼兩人訊息,繼續散布不實訊息,導致他
受到多方異樣眼光,名譽權嚴重受損,向陳女求償1千萬。
不過法官指出,陳女說施「趁機性交、侵入房間、簽訂五年性愛契約、隱瞞已婚」等文字
,都有指摘具體事實,陳女也提出證據佐證,包含施說「上一次還是在妳不清醒的情況下
」、「那妳現在反而是妳今天會覺得妳心情複雜,沒有辦法接受,我不知道我該怎麼說,
我只能說再次跟你說對不起,那個澳門是我錯了,那妳不想繼續,我也不會怪妳」、「因
為在完全清醒的情況下,你會有潛意識的反抗,很嚴重的」、「…防一個色狼在旁邊,這
樣子我,我自己感覺都很不舒服,…我都可以給妳一個籤,一個合同,5年合同,…5年我
們都可以和平相處完,我給妳1億臺幣」等語。
法官認為,依照訊息對話內容上下文,施在陳女不清醒的狀況發生性行為並認錯、認識之
初陳女不知他已婚,且施一再提及要如何解決陳女不願他碰觸、發生性行為的問題,所以
提出金額1億元之5年交往合約的要求,經陳女主觀認為是「5年性愛合約」,都有根據。
另外侵入房間部分,既然施表示兩人出遊都為分房入住,陳女認為施不經同意,就進入房
間為侵入房間,也並非無憑,陳女的言論在主觀上有相當證據確認為真實。
法官表示,施自認自己是知名公眾人物,且自願進入公領域,以媒體報導公開雙方交往、
性生活等情節,可見他並不認為這些事是不欲人知的隱私,而陳女為了澄清自辯,接受媒
體採訪,且皆有提出證據,報導內容也核屬真實,至於其他基於事實,衍生出意見表達的
部分,則屬可受公評的合理評論,另施對陳女提出刑事妨害名譽告訴,也被檢方認定不起
訴,判陳女並無侵害名譽權,不用賠。可上訴。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250621/2982385.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