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capssan (Miracle)
2025-06-20 15:14:28※ 引述《Avengers (伍佰再打玖哲)》之銘言:
: 法務部長在面對吳宗憲委員的時候
: 很激動的問,這個內容只有檢察官和法官、辯護律師才拿的到的
: 為什麼黃國昌會有?
: 那三立馬記者、鏡周刊有檢察官偵訊的筆錄
: 馬記者還說是檢察官提供的,到現在都查不出來是誰提供的
: 都沒看到部長那麼生氣??
: 如果黃國昌只是假設一下偵訊內容,有犯法嗎??
我好奇想問一下
要是有一天
我從公開判決書中得到連續劇的靈感
找了一組人來
把公開判決書的對話內容直接當成劇本在念
然後把連續劇放到網路上供不特定人閱聽
這樣算偽造文書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