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justeat (小玉)
2025-06-20 15:14:00襪賽,八卦居然一堆人討論法律,真的假的,
党又不看法律!
最可笑的就是偽照連署。
偽造文書為什麼要罰? 因為會騙到你!
重點不是偽造,是偽造之後拿出來用,騙你,
但你不拿出來用,花成本偽造要幹嘛?
所以把處罰前置到偽造。
重點還是在騙,你也可以說致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
如果是一個不會騙到人的東西呢?
連署書是什麼?
是選委會指定格式的文件,是只有選委會在收的文件,
社會生活根本不會用到這種東西,這要怎麼騙?
只能拿去騙選委會。
而選委會的工作內容就包含審查連署書,
每天都有嫌犯想騙警察、騙檢察官、騙法官,
騙得到嗎?
選委會是應該被騙到的嗎?
党才不管法律,收押禁見。
黃國昌的錄音就更好笑了。
我國的偽照文書,只保證製作名義的真正性,不保障文書內容的真實性。
製作文書,用別人的名義當製作人,這才叫偽造文書。
黃國昌的錄音,製作名義人是誰?
他說是示範帶,沒有提到製作名義人,
根本不會有偽造文書的問題。
蛤? 你說黃國昌的錄音可能是真的訊問過程?
那是你說的,誰主張誰舉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