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民調/73%民眾挺「交通微罪不檢舉」 

作者: court0043 (紅色十月)   2024-03-19 18:31:46
各位知道嗎:
這種事根本沒資格民調,
因為法令在,就必須執法,
而事實上警察也只是「告發」,開發單的是「裁決所」,
而民眾檢舉事實上也只是「告發」,
那民眾的告發為何需要警察同意、警察願意執法?
更何況,
法令在, 就是必須執行, 警察也好、裁決所也好, 都沒有決定是否執行的權力,
這樣民調個屁啊?!
現實面:
為何會有民調?
為何警察、裁決所可以、膽敢不執法?
說穿了, 就是(行政)法院失能,
你一般民眾提起作為訴訟(前可能已提起作為訴願),
(行政)法院 100% 用你非利害關係人, 直接程序駁回你的訴訟。
換言之, 法院從最開始, 就自己把法令當作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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