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NET登報嗆「強盜行為應道歉」 謝國

作者: linzero (【林】)   2024-02-18 11:05:12
市政府跟大日是OT案
大日跟NET是類似ROT案
也就是市政府沒簽過任何ROT案吧
那理論上對市府來說法理上應該沒有任何增建的東西存在
或者說沒有啥增建的東西之後要回歸給市府
大日就算因故被解約
那也不存在有2~4樓商場可以給市政府處理
某程度上要解約那應該也可以要把2~4樓拆掉後還給市府
現在問題是出在
既然沒有ROT合約
那上任市政府是怎樣允許增建
且增建建照上也掛市政府的名字?
既然知道要增建
建照方面也給於協助了
但卻沒任何ROT的合約?
NET當時打的算盤應該是合約期限內地利益足夠讓他砸錢去增建
而當時市府應該也是看到期後我也可以收回來
所以允許增建
但這時跟大日的合約好像沒更動或增加ROT合約
而現今市府是因故對大日解約
照對上任市府執行的理解
增建是存在的
也可以解約收回產權
但實際上並沒有ROT等的合約
所以在產權登記上現在就是一筆糊塗帳
而增建的使用也是各說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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