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卦] 王志安觀光簽有事,免簽的能工作?

作者: Thozus (Thozus)   2024-01-28 14:06:52
※ 引述《keroro39 (華人一直以為自己是動物)》之銘言:
: 在王志安來台灣「旅遊」的同時
: 北市信民兩岸協會這邊也邀請了一票yt來台灣
: 最近他們有以下的聲明
: http://i.imgur.com/RJSB2lW.jpg
: 看完有覺得好像哪裡怪怪的
: 那就是,免簽真的就可以在台灣工作嗎?
: 如果上電視節目/有賣票的現場活動
: 就等同工作
以前我也有想過怎麼在台灣工作,但我印象中我拿美國護照+旅遊免簽的是不可以的啊!
信民協會講的是真的?
這邊說要申請工作簽證或申請許可換簽
https://www.gov.tw/News_Content.aspx?n=26&s=587596
外國人未入境:先至「我國駐外代表處」申辦工作簽證,入境後再向「內政部移民署」辦
理外僑居留證。
外國人已入境:持有效簽證者,至「內政部移民署」辦理外僑居留證。持免簽證者,先向
「外交部」換發簽證後,再向「內政部移民署」辦理外僑居留證。
這邊說要申請許可要換簽
https://www.roc-taiwan.org/ussfo/post/201.html
停留期限分為14天、30天或90天,自入境翌日起算,最遲須於期滿當日離境。有關逾期罰
則請按此處。期滿不得延期及改換其他停留期限之停留簽證或居留簽證。但因罹患急性重
病、遭遇天災等重大不可抗力事故,致無法如期搭機離境,或(1)取得中央目的事業主管
機關核發之工作許可效期6個月以下之白領應聘專業人士,(2)於入境前或入境後30日內取
得勞動部核發履約事由之工作許可者,經外交部領事事務局或外交部中部、南部、東部及
雲嘉南辦事處專案同意改辦停留簽證者不在此限。(符合前述取得工作許可情形提出申請
停留簽證者,申請人須於停留屆滿前8個工作天提出簽證申請)另其他外國專業人才或外
國特定專業人才工作許可效期在6個月以上者,請依「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逕向
內政部移民署申請居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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