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高中生吃鰻魚飯「喉嚨被刺傷」!怒告店家

作者: cytochrome (細胞色素)   2023-10-07 23:22:40
不是說地檢署的檢察官都被詐騙案搞到心力憔悴嗎?
但這種案件被檢察官處不起訴處分,不代表告訴人就不能繼續和檢察官吵,反正檢察官都被
詐騙案癱瘓了,有可能案件都隨便辦
引用雷皓明律師寫於法律101的內容,告訴人可以提起再議再議爭取權益
https://bit.ly/3trKZP6
https://i.imgur.com/raPLVNH.jpg
https://i.imgur.com/Z9Qu6KP.jpg
獲得刑事起訴後,也可以再向法院提起刑事附帶民事損害賠償,這樣就能請求醫藥費和精神
損害賠償了
鰻魚飯吃到硬刺,這個說廠商完全沒疏失應該很難被社會大眾接受吧
※ 引述《sukiya (sukiya)》之銘言
: 1.媒體來源:ETtoday
: 2.記者署名:閔文昱
: 3.完整新聞標題:高中生吃鰻魚飯「喉嚨被刺傷」!怒告店家過失傷害 調查結果超酸
: 4.完整新聞內文:
: 記者閔文昱/台北報導
: 台北市一名高中生去年底到某連鎖日式餐廳用餐,並點了一份鰻魚飯,不料卻在用餐過程
: 中不慎被魚刺刺傷喉嚨,讓該名高中生的家人氣得向該餐廳的負責人提告過失傷害。不過
: ,台北地檢署偵辦後認為,魚有魚刺是常識,民眾在食用時本就應細嚼慢嚥,認定餐廳負
: 責人無過失,獲不起訴處分。
: 這起事件發生在去年10月間,一名高中生到台北車站附近的日式餐廳用餐,並點了一碗鰻
: 魚飯食用,卻在餐後感到喉嚨不適,於是自行前往醫院檢查,發現是遭魚刺刺傷所致。高
: 中生的父親得知後,認為該餐廳沒有標明餐點含魚刺等警語,要求店家賠償,但最終雙方
: 對於和解金額並無共識,因此家長憤而向該店的日籍店長提告過失傷害。
: 此案經台北地檢署偵辦,檢方調查,該名高中生喉嚨被刺傷後,不僅未立即和店家反應,
: 且還過了數小時才前往醫院就醫,無法證明喉嚨的刺傷是魚刺所致。另外,對於高中生反
: 映餐廳未標明「小心食用」等警語,檢方認為,魚有魚刺是常識,且該高中生身心健全,
: 本應知悉食用時要細嚼慢嚥,因此認定店家無過失責任,全案偵結不起訴。
: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https://reurl.cc/V4NzNZ
: 6.備註:
: ※ 一個人一天只能張貼一則新聞(以天為單位),被刪或自刪也算額度內,超貼者水桶,
: 請注意
: ※ 備註請勿張貼三日內新聞(包含連結、標題等)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