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 王鴻薇FB-林智堅抄國家標案然後私了??

作者: minche   2023-09-14 12:18:48
https://www.facebook.com/hungwei.org/posts/872539750902063
#竹科管理局跟林智堅私了
#國家標案被抄襲私下搓掉
去年我揭露了林智堅中華大學論文抄襲竹科管理局政府標案,至今已經過了一年又兩個月
多,這其中從我舉發到事件爆發,竹科管理局在相關咎責的行動,都顯得漫不經心,結果
日前我在追蹤後續進度時,竹科管理局居然跟我說他們已經跟林智堅案件相關人等和解了
?竹科管理局要他們提告三推四請,但跟林智堅和解速度就這麼快,這麼有效率。
當下我立刻去函詢問竹科管理局對林智堅撤回告訴之理由與和解筆錄,竹科管理局先表示
「需要先徵詢林智堅的意見」,還引用政府資訊公開法第18條,不提供資料,但細看法條
的內容,政府資訊公開法第18條第2項明顯已經明文規定政府資訊針對含有個人隱私(例
如林智堅住居所與身分證字號)的部分,得遮隱該部分後公開其他部分,有什麼好不給的

更不要忘了,林智堅跟余正煌的案子他自己的律師可是把所有筆錄公開給社會大眾,但是
這個竹科管理局的「和解」卻不願意讓社會公知,這其中有什麼秘密?條件是什麼?要曲
解法條也不願給社會大眾知道細節?
而且這件案子目前已經因為雙方和解而完結,也沒有偵查不公開的問題。基於政府資訊公
開法第18條第1項第6、7款也寫得很清楚:「對公益有必要時」,政府應公開資訊。條文
的存在就是為了避免政府機關跟特定人民私相授受後,又用資訊涉及隱私直接不公開逃避
監督,抄襲國家財產,卻連和解條件都不讓人民知道,這不是縱容犯罪行為是什麼?
尤其竹科管理局只依據林智堅片面意見就拒絕公開和解筆錄,林智堅現在還有什麼身份嗎
?很大尾你竹科管理局不敢不和解是不是?我要求竹科管理局公布是誰同意和解還有和解
筆錄扣除林智堅個人隱私部分後的內文,給社會一個交代,否則就是縱放林智堅瓢竊國家
智慧財產撰寫論文,竹科管理局 如果繼續護短,涉嫌觸犯 「違背職務圖利罪」,你們私
下把事情搓掉, 只是又幫上面背黑鍋而已。
竹科管理局跟林智堅私下和解,然後什麼都不公開?
真的是有政府會包庇耶!
小智真的很棒,我都懷念起小智了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