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大陸地區人民亦為中華民國人民」 政院

作者: ctw01 (0000)   2023-05-26 09:15:12
看到許多人悲憤許多人雀躍,
講實話這個國家就是個不正常的國家,法律一下說有大陸地區,
但跑來台灣太久後面的法律很多也沒在考慮什麼大陸地區了,
而事實是綠的沒種提修憲,藍的也沒種反攻大陸讓中華民國法律適用於對岸,
最後就是藍腦罵綠的說謊騙人,綠腦罵藍的自欺欺人,
你問我誰對?我覺得都對,但也謝謝藍綠都沒種,
我們中華民國/台灣才可以活到現在,所以藍綠就別爭別吵了吧,
反正你們還是都沒種修憲與反攻啊,我還怕你們突然有種想要亂搞勒。
※ 引述《dahanjian (強煎戰飯)》之銘言
: 自由時報
: 「大陸地區人民亦為中華民國人民」 政院通令:即起停止適用
: 2023/05/25 17:31
: 〔記者謝君臨/台北報導〕中國男子來台遭路燈電死,法院以30年前法務部函釋:「大陸
: 地區人民亦為中華民國人民」判國賠463萬元,引發議論。民進黨立委鄭運鵬指出,今天
: 收到行政院通令各部會,依國籍法定義,中國大陸人民不具中華民國國籍、非屬中華民國
: 國民,自不享有或負擔中華民國國民的權利義務,凡舊函釋與此牴觸者,應自即日起停止
: 適用或不再援用。
: 鄭運鵬表示,本月18日他於立院司法法制委員會質詢司法院秘書長林輝煌、法務部次長陳
: 明堂,指法官引用法務部1993年8月5日(82)法律決字第16337號函釋內容「大陸地區人
: 民亦為中華民國人民」做為判決依據,媒體被拿來當成認知作戰的素材,要求法務部廢除
: 該函釋,並希望各級法院法官不要再引用。
: 他指出,其實,行政院早已在清理相關不適當的舊函釋,日前陸委會也開始會同相關機關
: 完成檢討不適當的函釋清單。
: 鄭運鵬說,今天收到行政院昨天以院臺法長字第1121023848號通令各部會,依國籍法之定
: 義,中國大陸人民不具中華民國國籍、非屬中華民國國民,自不享有或負擔中華民國國民
: 之權利義務,凡舊函釋與此牴觸者,應自即日起停止適用或不再援用。
: 他強調,以後,法官再有類似的引用及判決,就是法官個人意識形態問題,就是錯誤判決
: 要接受國人批判。接下來就是司法院要去教育訓練統一解釋了!
: https://news.ltn.com.tw/news/politics/breakingnews/4313125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