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不滿沒讓斑馬線的他先過馬路 柴山背水志

作者: ytkuang (阿光)   2023-04-02 15:01:07
1.媒體來源:
聯合新聞網
2.記者署名:
張議晨
3.完整新聞標題:
不滿沒讓斑馬線的他先過馬路 柴山背水志工出拳擊倒騎車阿嬤
4.完整新聞內文:
高雄林姓男子要走斑馬線過馬路,正好陳姓婦人騎機車經過路過,林男不滿陳女沒禮讓行人
先走,趁陳女經過時突然出拳,導致陳女摔車,左眼視力接近全盲,高雄地院審理後,依傷
害罪判林男2年10月徒刑。
判決指出,2020年5月19日上午8時許,林男走路經三民區鼎祥街,準備跨越民族一路509巷
到對面公園時,正好陳姓婦人騎車經過,林男不滿陳女沒禮讓走在斑馬線的他先行,於是出
拳攻擊陳女。
陳女挨揍後摔車,整個人倒地不起,送醫發現頸椎挫傷、頭部外傷及顏面鈍挫傷,左眼外傷
併發青光眼,經過治療仍有許多後遺症,最後矯正後視力只剩0.05,接近全盲。檢方偵辦後
,認為陳女已達重傷害程度,偵結依傷害罪將林男起訴。
高雄地院審理時,林男坦承有揮拳攻擊陳女,但辯稱當時他牽著狗要過馬路,陳女不但沒有
減速,也沒有禮讓行人,當時他看到陳女從左邊經過,身體才會自然做出防禦反應。
林男律師也幫他辯護,稱當時林男遇到危險,基於心理機制選擇「戰鬥」,當時是陳女侵害
他的路權,基於本能反應,才會出手防衛,避免陳女撞到他及狗狗。
但法官根據現場監視器畫面,發現陳女經過林男眼前時,林男眼神都往陳女機車方向盯著,
等到陳女機車經過眼前時,突然出手揮擊,導致陳女頭往後仰最後摔車倒地。
陳女到庭時向法官訴苦,稱之前視力很好,爬山、做義工、拜拜還可以載乖孫上下學,結果
現在左眼受傷,什麼都看不到,只能用右眼,想說這個人出手怎麼這麼重。
法官認為,陳女經過斑馬線時,有其他機車緊接通過,且林男看到陳女接近時,早有心理準
備,並不是「突然發現」、「受到驚嚇」,且攻擊完陳女後,還繼續握拳瞪著陳女,肢體語
言看得出來是不滿機車不禮讓他先走,才顯示出攻擊意圖。
法官綜合相關事證,認為林男是不滿陳女沒有禮讓行人,才會出拳攻擊,不符合正當防衛,
考量他事後未跟陳女達成和解,長期在做義工、捐血超過170次、柴山背水800多趟,依傷害
罪判刑2年10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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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udn.com/news/story/7321/7073231
6.備註:
斑馬線就是行人的霸王條款
侵入路權排除危害有何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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