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喬裝警稱遭按摩女含下體 錄音只有吸啜聲

作者: kent (老肥宅)   2023-03-07 11:12:47
1.媒體來源:
聯合報
2.記者署名:
王宏舜
3.完整新聞標題:
喬裝警稱遭按摩女含下體 錄音只有吸啜聲 高院認定僅猥褻
4.完整新聞內文:
婦人范氏花經營養生館,卻媒介按摩小姐與男客進行「半套」性交易,桃園市警桃園分局
警員喬裝男客上門消費,按摩女脫掉他褲子並在生殖器上塗潤滑劑,當場被逮。桃園地方
法院依圖利容留猥褻罪判范婦6月得易科罰金之刑,她上訴,台灣高等法院駁回。
范氏花在2019年間就因妨害風化遭判處3月徒刑,同年9月9日易科罰金執行完畢,不過她
仍重操舊業,繼續經營情色養生館。每回按摩小姐收取男客半套1000元交易費,其中400
元由范婦抽走。
2021年8月19日傍晚,一名警員佯裝男客登門,卻被褪去內褲、在生殖器上塗抹潤滑劑,
他當場表明「我是警察」;桃園分局報請桃園地檢署偵查,范氏花遭起訴。
檢察官主張按摩女除了猥褻外,還對喬裝男客的警察口交。不過高院認為「性交」依刑法
的定義,是指以性器進入他人之性器、肛門或口腔,警員雖提到按摩女用嘴巴吃他的生殖
器,但是否是指女方把生殖器「至入口中」或只是碰觸嘴唇?這有疑問。
高院勘驗密錄器錄音檔,只聽到「吸啜聲」,其間夾雜警員和按摩女的笑聲,無法判斷有
進入口中交合,因此仍認定「吃生殖器」是猥褻行為,檢方主張不可採。
范氏花上訴時聲稱警員所描述的情節誇大,且她經營的養生館位在市區路旁,店內沒有任
何警示或監視器,僅以布簾隔間,如果她有意經營情色,不可能設備這麼陽春。她說,當
時她人在櫃檯,按摩女按摩時大聲播放音樂,不知道房內的舉動,不能證明她知情。
警員證稱,分局行政組多次通知養生館有在從事色情,他和同事前往查看,就被越南籍的
小姐直接拉進去按摩。因按摩女穿著露肩短裙連身洋裝,與一般按摩店專著寬鬆的褲裝不
同,高院認定從事猥褻情節屬實。
高院認為范氏花否認圖利容留猥褻,說詞不可採,因上訴無理而駁回。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不可用YAHOO、LINE、MSN等轉載媒體:
https://udn.com/news/story/7321/7011928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