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預售屋禁轉售 禁令設例外條款 未趕盡殺絕

作者: JamesSoong (Amari Cooper!!)   2023-01-13 23:47:22
1.媒體來源:
工商時報
2.記者署名:
04:102023/01/11 工商時報 彭媁琳
3.完整新聞標題:
限制私法人購宅、預售屋禁轉售 禁令設例外條款 未趕盡殺絕
4.完整新聞內文:
限制私法人購宅、預售屋禁轉售 禁令設例外條款 未趕盡殺絕
04:102023/01/11 工商時報 彭媁琳
在總統蔡英文宣誓下,內政部推動史上最強打房措施,立法院10日通過《平均地權條例》
修正案,包括限制私法人購買住宅、預售屋轉手納管、預售屋實價登錄、重罰炒作行為、
成立檢舉獎金制度。儘管打擊層面非常廣泛,但還是有些例外及彈性,對建商不會趕盡殺
絕。
預售屋禁止轉售部分,簽約後,除遇重大事故無力繳款,否則不能轉手。可進行換約的例
外包括:一、配偶,直系血親;二親等旁系血親讓予(不限兩年一次);二、中央主管公
告情形等,其他重大事故無力繳款例如:非自願失業、重大傷病、其他重大事故、三,重
大事故要經縣市政府許可、每兩年只能換約一戶。
至於私法人購買住宅許可制部分,內政部認為,「私法人」無居住需求,不需購買住宅,
否則極易形成炒作行為,因此對私法人購屋採正面表列管理,只有下述情形可以檢具使用
計畫,向內政部申請許可。
包括一、參與都更危老,買住宅做為都更危老整合使用。二、購置做為員工宿舍。三、具
規模長期出租經營,自己出租或委託包租代管業者,只要供住宅出租使用,即使沒有要求
租金多少,會檢視有無具規模。私法人需經許可才取得的住宅,5年內一律不得辦理移轉
、讓與,避免私法人投資炒作住宅。
另免經許可項目,是金融機構處分抵押不良產權,還有依土地法優先購買共有住宅。此外
,不動產業關心的參與都更危老後分回的房屋,或附買回機制分回住宅,也可免經許可做
後續處分。
另部分業者認為,房地合一稅中私法人移轉不動產之稅率已調整,無須再限制私法人購買
住宅部分。內政部指出,房地合一稅2.0調整私法人出售不動產之稅率,主要為避免產生
短期炒作漏洞。這次限制私法人購置住宅,則考量私法人原則上無居住需求,且近年其購
買住宅數量增加,恐影響國人居住權益,為避免囤積炒房,故對其取得住宅予以限制,二
者立法目的不同,並非重複限制私法人購屋。
內政部重申,針對私法人購買住宅許可制在修法期間社會各界或業者所提建議,都已納入
修法或未來子法訂定時考量。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不可用YAHOO、LINE、MSN等轉載媒體:
https://www.chinatimes.com/newspapers/20230111000183-260202
6.備註:
笑死 綠共打假球是專業戶 說不定連法案制定過程都有建商幫忙想後門
只有沒通過智力測驗的才會真以為綠共要打房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