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卦] 昔館長被開槍vs今某公司老闆被開槍

作者: wild2012 (世界末日)   2022-10-05 23:36:04
如題 根本就是同一種犯罪模式 一定超好用的!
反正只要有嫌隙 就叫人去開槍,然後再去自首,只要人沒死 都好談
當初開槍館長的槍手
劉男依殺人未遂罪判刑5年,指使的施男6年徒刑
反正殺人罪 就是這麼划算 才判個五年而已
初犯+自首+態度好+還年輕+得過獎
這個建設公司老闆的案子 應該要判更輕才對吧
反正判個五年
關兩年半就可以出來
可能安家費 說不定一百萬都準備好了
畢竟他再怎麼賺 兩年半他也賺不到一百萬
監獄勞動還有薪水
台灣司法真的是可笑至極.....以後一定會有更多的模仿犯
台灣人 為什麼這麼可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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