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上尉軍醫欲提前退伍 確定須賠1043萬

作者: vin830 (三十六)   2022-09-17 20:58:24
每個進去都要跑,那誰當兵,自己要選這條路的,軍中本來就跟外面不一樣,外面沒有醫生沒有飛行員,隨便都可以找有這個專業的人填補,軍中沒辦法這樣,可以隨便外面找個飛行員進來開飛機嗎?軍中要的不只是專業也要忠誠度,很多軍中都需要保密的東西,不可能外面隨便找,每一個都是需要國家培養的。
如果這麼好跑,那培養後
就離職賠個三百萬
去外面當醫生當機師
沒幾年就賺回來了
都跑光了
那平時誰要去醫院幫其他軍人看病
※ 引述《taweiyang (this is it)》之銘言:
: 原文恕刪。
: 我是國軍桃園總醫院急診部楊大緯醫師。
: 新聞當事人是我熟識的學長,我自己也有案子正在最高行等待裁判,既然這則新聞在八卦
: 版貼出來,我想就把三年多來的努力做一個整理,跟各位朋友分享,希望幫助關注這個議
: 題的朋友了解更多客觀事實。
: 我是94年入學,當初的賠償辦法是「軍事學校預備學校軍費生公費待遇津貼發給及賠償辦
: 法」,關鍵條文是第7條第3項、第8條、第9條第3項。
: 補充正確條文連結:
: https://reurl.cc/xQoMez
: 這3條的白話文在講:
: (1) 第7條第3項 + 第8條 = 應服滿,沒有服滿,賠1倍
: (2) 第9條第3項 = 考績丙上以下或一次兩大過被汰除,賠1倍
: 儘管條文寫著「沒有服滿,賠1倍」,但客觀事實是並不存在申請提前退伍的管道,也就
: 是只能靠大家所聽說過的那些激烈手段,不管是因病除役(不管你是裝的再找後台去橋、
: 還是真的病了)
: ,還是不適服汰除(酒駕、賭博、吸毒、偷竊... 所有那些大家曾經討論過的)。
: 終於,在107年6月服役條例修法,軍人畢業任官後滿一年終於得以申請提前退伍,違約要
: 賠,天經定義,我們也沒有不賠,申請提前退伍要適用新法,同年11月退賠辦法發布施行
: ,但軍方事後在107年修改當初「應服滿,沒有服滿,賠1倍」的契約,改成:
: 非軍醫官科,包括培訓成本最高的飛官,賠2倍;
: 軍醫官科,包括醫牙藥護公衛,賠11-15倍。
: 用數字呈現:
: 飛官讀4年,成本714萬*,綁14年,賠2倍,最高金額達1428萬
: 公衛讀4年,成本120萬,綁10年,賠11倍,最高金額達1320萬
: 醫官讀7年,成本210萬,綁14年,賠15倍,最高金額達3150萬*
: (*不清楚飛官實際成本,但既有一個陸航判決是看到714萬;醫學可能更高上看4800萬)
: 按正規管道申請提前退伍,從107年開始變成天價賠償,但按入學契約,不適服汰除卻只
: 要賠1倍,軍方也知道有問題,事後火速修改法規命令,把不適服汰除也適用退賠辦法,
: 但這部份軍方已經確定敗訴,最高行也已經有判決,不適服汰除,不是軍方自己訂2倍或
: 11-15倍說了算,就是1倍,軍方敗訴重要原因之一,是因為違反行政程序法第146-147條
: ,行政機關事後調整契約時,必須予以補償與重新合意,否則不得為之。當初退賠辦法草
: 案公布時,我們就有注意到,並且按國防部提供的管道去反應,但被無視,沒有任何回應
: ,兩次草案公告,都是一週之後火速下架,不久後就公布施行,我們束手無策。
: 按正規管道申請提前退伍,暫且不論醫官,飛官賠2倍、公衛賠11倍,針對軍醫官科設定
: 差別倍律,合理嗎?
: 申請提前退伍,其實醞釀了很久,最主要是106年一次事件,當時我還是住院醫師,急診
: 有一個急性心肌梗塞病人,按醫療常規,應該會診心臟科安排緊急心導管,但當天值班長
: 官不做心導管,也不讓急診把病人轉走,而指示打血栓溶解劑收加護病房,那時候我正在
: 輪訓加護病房,接手照顧這個病人,病人後來往生了,我好幾天都睡不著覺,我想要去找
: 長官理論,但當時有學長叫我忍耐,否則長官以後會對我不利,那時候的我,心理素質遠
: 不如現在,退縮了,但我也下定決心,絕不再讓這種事情發生。
: 後來陸續遭遇太多事情,我已經無法再以身為軍醫的一份子為榮,也已經無心再服役,我
: 在107年申請提前退伍,事由該怎麼寫?難道把所有遭遇過的事情都寫進去嗎?追究過去
: 的責任已經沒有意義,我跟新聞當事人我的學長一樣寫「個人生涯規劃」,開始跑流程。
: 按流程,就是大家新聞內文所看到的,軍方會拿一個最高金額達3150萬的強制還款切結叫
: 你簽,不簽,就不受理、不開人評會(或是開了,把你叫去軍醫局,開會時把你關在旁邊
: 的茶水間,開完就說你可以離開了),就這樣子,兩次訴願、一次行政訴訟,三年多過去
: ,我的案子正在最高行等待判決,我們也做好憲法訴訟的心理準備。
: 儘管我們一再說明,全世界絕無僅有的15倍,是107年軍方事後追加,當初入學契約並沒
: 有,但不在體制裡面的朋友,還是常常覺得當初選擇軍校的我們就是咎由自取,這一點讓
: 很多體制內的人壓力山大,不敢站出來,沒辦法,也許選擇軍校真的就是一種原罪,我想
: 就是盡量倡議。
: 108年起,軍方把國防醫學院入學契約改成「不分科系一律賠4倍加終身扣照」,接下來4
: 年就是大家看到的,最低錄取級分越來越低,直到今年,醫學系軍費生最低錄取級分50級
: 分,缺額35位,都是史上最差,很多體制內的人都很憂心,但無能為力。
: 我希望大家一起思考,退場制度存在的目的到底是什麼?是為了用來卡住所有人不准離開
: ?還是用來刺激行政機關面對問題?
: 如果今天你在體制內看到什麼問題,你舉手提出問題、嘗試解決,然後長官知道你身上揹
: 著3000萬,還不起,不可能跑,所以一律不理會,這樣對這個體制真的是好的嗎?軍方最
: 為國人所詬病的其中一點,不就是解決不了問題就解決提出問題的人?難道這種文化沒有
: 翻轉的可能性?
: 有人說到,選擇國防醫學院軍費生的,一定都是「成績不好才來,為了拿執照才來的投機
: 者」,被綁活該,這絕非事實,但各種看法都尊重,與此同時我也希望大家去思考,如果
: 有一天,軍醫院裡面的醫事人員真的都變成「成績不好才來,為了拿執照才來的投機者」
: ,試問受害的是誰?
: 怕人離開,所以用天價賠償綁住所有人不准離開;
: VS
: 我不怕你離開,我更希望所有優秀人才都搶著來。
: 哪一個比較好?
: 我是國軍桃園總醫院急診部楊大緯醫師,現役軍醫上尉,我正在為了爭取軍醫合理退場制
: 度努力、等待最高行判決,我還是相信,我服役已經進入第11年了,我還是相信,軍醫不
: 應該只有這樣子而已,在不同的價值選擇下,它理應有機會可以變得更好。
: 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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