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她參加彩色派對全身55%被火紋身 判八仙

作者: chal ( )   2022-09-04 16:36:53
有人以房東出租來比喻
其實這樣的比喻不太恰當
更好的比喻是
你有間自有的房子自營做早午餐
覺得晚上沒使用很可惜
於是你晚上跟宵夜出租給人做快炒
由於你是早午餐做為基本
所有的裝潢與通道跟廚具跟消防設備
都是以早午餐做為設計前提
早午餐是小火慢煎
快炒店卻是大火快炒
這時晚上快炒店出事了
你卻說你沒有任何責任嗎
當然責任也有大有小
有主有次
這是需要法律去釐清
所以八仙確實也不用急著跳出來承擔
但是要說完全沒責任也不太對
所以法院就判了
說到底就是利潤極大化的思維
但是面對消費者這樣很危險
地溝油蒸餾後從科學的角度來說也是乾淨的油
但是面對消費者就多了道德與形象的成本
而不是單純的利潤極力壓榨到最大
八仙最好的做法
應該是從門票提取某部份的百分比
做為公益基金
去照顧這些人的後半輩子
這樣可以繼續營業又兼顧形象
簡單說
我覺得萬海捐太少了
搞得好像是其他旁觀企業一樣
從法律上看起來像是不同法人
但實際上就是同一家庭裡的姊弟在經營
只是長輩走了
否則根本是長輩們的企業分給下面的子女
這判例出來
也是讓世人知道
不要想賺錢到太過頭
有些錢不要賺
省小花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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