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卦] 戒嚴時代如何發表言論?

作者: gn01993343 (zelretch)   2022-08-19 11:52:54
當時有懲治叛亂條例:
第 5 條
參加叛亂之組織或集會者,處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第 6 條
散佈謠言或傳播不實之消息,足以妨害治安或搖動人心者,處無期徒刑或
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第 7 條
以文字、圖書、演說,為有利於叛徒之宣傳者,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看起來只要參加中共同路人的組織、說党的壞話、或替中共同路人說話,就會被關。難道
當時的人只能說○○萬歲、偉大的党之類的話嗎?
有沒有老人可以分享經驗,謝謝。
不要叫我學慾火焚身,我沒有老婆可以選立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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