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w: [問題] 認養條件 (灣收FB專頁回覆)

作者: Grant055 (張酸酸)   2022-08-12 19:48: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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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Grant055 (張酸酸) 看板: Tainan
標題: Fw: [問題] 認養條件 (灣收FB專頁回覆)
時間: Fri Aug 12 19:43:17 2022
※ [本文轉錄自 cat 看板 #1YzDC4aV ]
作者: Kabe1024768 (1+1=5) 看板: cat
標題: Re: [問題] 認養條件 (灣收FB專頁回覆)
時間: Thu Aug 11 17:59:30 2022
各位好,敝人在下我也是該收容所的志工
首先感謝這位大大實地探訪,您至少跟只會鍵盤論斷的人不一樣
但我無法認同這個地圖炮式的說法
就算你實際去現場了,我也不覺得你有任何立場評價整個志工團
志工團是一群人,不是一個人,雖然覺得很麻煩
但身為志工團的一員還是想呼籲大家不要因為自己看不爽的言論
打翻一船用心的人,即便你們看他的發言每宋的發文者也是一樣
我不評價粉專文的語氣什麼的,言論是一時的,不影響其實際作為
每個人付出多少我們看在眼裡,但不足為外人道也
我試著就我的理解進行說明,不代表任何團體
各位聽看看,再去思考要相信什麼
當然,如何判斷,那是你各位的自由。
啊,當然,你可以質疑我沒證據,我沒差也不在乎
我只是講我想講的話,和我認知到的事實
that's it.
首先,許多人攻擊的點是志工未依法行事,然後一直貼動保法
雖然我不是很懂法律,但細則的部分基本上應該是由地方規範吧
而且法律這種東西就算到細則,在執行面依舊只是個大方向
真正如何去實施,自然是看單位將業務交由誰去負責
好啦,參考抗抗台南動物之家作業規範總則第八項:
https://ahipo.tainan.gov.tw/cp.aspx?n=5394
粉專中有提到「收容所可以請志工協助認養及教育」
且篩選結果會告知獸醫師做最後決定
也就是說志工團做的認養篩選、教育宣導
是所方交付志工團進行的事項
志工團進行篩選,所方做最終決斷
這是事實,志工團與所方也一直維持良性的互助合作
如此一來應該不難理解
篩選的方式與標準並不是志工獨大擅專的結果
所以我不認為這有什麼依法行政的問題
其次,大家可以思考看看
哪些中途的標準會讓認養人卻步或感到困擾?
無非就是家訪、追蹤、提供各式證件證明你是適合養寵物的善良公民
然而在無法要求提供這些東西、也沒有量能進行家訪追蹤的情況下
志工該如何去評估認養人的情況?
於是乎
志工只能透過與認養人的面談去了他們的狀況
(基本觀念、對飼養的態度、經濟能力...等)
並且無從判斷對方是否說了實話
唯有有沒有做功課、觀念、態度這些東西,是稍微可以透過談話去了解的
只能用這樣的方式判斷正是因為手段有限,人工判斷多少會有未盡之處
在我看來主要的問題就是如此而已
粉專留言處的某些人
捫心自問,自己是不是沒通過惱羞,或是根本沒來過在畫休?
是不是問一些飼養常識一問三不知?
是不是約好時間一再爽約?
是不是互動的時候照自己喜歡而未注意動物的反應?
評估未過一定有原因
但那不一定代表志工感覺你這人人格有問題
也不一定是你這個人不適合養寵物
更多時候是,你當下的評估結果是否適合這隻貓
舉例來說
情境a:你看中一隻腎貓,覺得非他不可,但你的經濟能力偏低且沒有後援,
那你可能並不適合,因為沒能力給予妥善的醫療的機率很高。
情境b:你看中一隻社會化不佳的貓,雖然你各方面條件沒問題,
但關於之後如何親訓和應對,你完全沒有做功課也覺得沒差,你可能並不適合,
因為兇貓生病受傷,你往後因為親訓不確實而完全抓不到牠的機率很高。
情境c:你對待貓的方式比較自我,但你看上的是很敏感的貓,
覺得可愛好玩就會抱起來親近,不顧貓一臉驚嚇抗拒,往後你的貓累積壓力生病的機率很
高。
假如一隻貓又親人又乖還沒病,那自然比較沒什麼隱患
但這是收容所,身體上有疾病,或者社會化較差的才是多數
大guy4這樣
另外,有些人在說什麼收容所紅燈還把貓卡著,導致外面的進不去
抱歉我只能說這是邏輯死亡,沒去瞭解賣造謠
這跟篩選嚴苛與否在實務上並沒有關係
收容所的紅燈主要是因為狗,而非貓
所有的收容所基本上都是,常態幾百隻狗在那卡著
大多數不親人甚至有危險性
開放認養的狗只佔很少部分
而且動保處也不會閒著沒事在外面像抓蝴蝶一樣撈貓好嗎...
另外紅燈的意思就是只會進行必要的捕捉
事實上紅燈期進所的常常是不當飼養沒入
或者有啥居民投訴餵養髒亂叫聲擾民之類的
在我看來貓能夠篩選是好事
那表示在貓這塊確實有餘裕為他們篩選適當的歸處
狗相較之下就很難做到這部分
之前發生的各種情況,其實粉專也有稍微提了
比如謊稱家人都同意,後來退回才說家人其實不同意
未做門窗防護,導致貓墜樓重傷,認養人還不敢抓,最後是志工協助送醫
又負擔不起施救的費用,想要直接放棄治療
假如你是志工,你不會更加小心嗎?
何況所方也同意這樣的程序
絕不是什麼
志工看你不爽就不給你養
志工自己想養所以阻攔你養
不要被害妄想症...
貓志工都是有正職在身的人
也要空出時間帶民眾互動面談
盡快進行篩選最後經所方決議
真的沒那麼無聊
網路時代就是如此,出來跳腳的人沒有人知道他們發言存著什麼心態
但有心人士看到這些負評就會像嗅到血的鯊魚一樣湧上來
生事的人當然也不會無聊到自打臉去搞正評來給大家看
也是有不少認養成功的飼主會跟我們保持聯繫
有的人還會像回娘家那樣帶狗狗回來參加大放風
只是我們沒有必要為了證明去找好評或是叫人出來說話
而且講難聽一點
找到好的歸宿,最開心的是我們
以為篩選好了最後出事,追悔莫及的也是我們
只會動動手指在網路上搞批鬥大會,我就問,你們是可以抹去憾事?
還是可以立法讓我們可以要求認養人出示各種證明?
真的篩都不篩,要就給,搞不好同一批人又開始「你們的篩選毫無幫助」
輕易地說出「你們這些人就是自認有愛心」
真的合適嗎?我不知道你各位怎麼想
我自己是不會自認有愛心
我只是一個喜歡動物的人
會去當志工只是因為想要為我喜歡的動物做點事
偶爾也會偷懶,沒啥偉大的理由
不需要人誇,也不需要被看見
自然也不需要向誰證明什麼
在我看來志工團比我用心的大有人在
而我只是不希望用心的人被淹沒在無謂的口水戰裡
好啦,謝謝各位看完。
※ 引述《hjk145h (Mixture)》之銘言:
: 看起來灣裡收容所志工似乎仍然沒有理解問題的本質是什麼
: https://imgur.com/a/EeqnzUK
: 只能說我感到非常心寒
: 大概對他們這些自認有愛的志工來說
: 任何企圖破壞和諧氣氛的人都是別有用心的吧
:
作者: mickey0223w (我最愛小個兒)   2021-08-11 18:17:00
收容所的功能是協助且幫助願意領養者 告知貓的情況及風險給領養者 而非去揣測領養者之後會養不好而拒絕
作者: nyake (nyxxx)   2021-08-11 18:20:00
以後身邊有朋友要領養,我就把這一系列文貼給他勸世
作者: mickey0223w (我最愛小個兒)   2021-08-11 18:22:00
領養者也有簽政府切結書去承擔自己養不好的責任風險
作者: PCL1515 (PCL)   2021-08-11 18:23:00
一句話政府收容所跟私人中途不一樣,你不是公務員就沒有資格篩選,對,沒有資格,協助教育不代表你可以篩選,邏輯死亡的不知道是誰,其實本來你們愛怎樣反正倒楣的是貓跟去被你們嫌棄的人,不過那麼愛上來嗆,嗆回去也只是剛剛好,that's it.
作者: mickey0223w (我最愛小個兒)   2021-08-11 18:26:00
工作內容是去協助領養者 不是去篩選和拒絕領養者
作者: okmzaq (ooo)   2021-08-11 18:27:00
協助認養及教育哪裡等於篩選審核了?一直在那跳針
作者: mickey0223w (我最愛小個兒)   2021-08-11 18:27:00
符合政府資格 要不要領養的決定權在領養者手上
作者: pyon1214   2021-08-11 18:32:00
搞半天還是搞不清楚收容所存在的目的耶
作者: mickey0223w (我最愛小個兒)   2021-08-11 18:33:00
好險第一次是在別的地方領養3個月小貓 要是在這家肯定找各種理由 貓太小 不親人 第一次養 來拒絕
作者: pyon1214   2021-08-11 18:34:00
公家機關是拿著國民稅金服務民眾解決社會問題好嗎?
作者: wuwenfuh (毀滅彩虹)   2021-08-11 18:34:00
推出來面對(被罵),可以理解想慎選認養人的心情,也許可以在彼此間取個平衡,加油
作者: pyon1214   2021-08-11 18:35:00
繼續跳針下去最後付出龐大的社會成本承擔的也是全國人民
作者: PTTliang (批踢踢亮)   2021-08-11 18:35:00
沒被你們洗臉過就是畫休喔?就像你們強調臉書沒動保的東西就沒資格討論一樣
作者: ming33069 (Joy)   2021-08-11 18:36:00
公家機關是拿著國民稅金服務民眾解決社會問題好嗎?
作者: PTTliang (批踢踢亮)   2021-08-11 18:37:00
就你們最愛強調「資格」「專業」證照拿出來啦
作者: mickey0223w (我最愛小個兒)   2021-08-11 18:38:00
很希望有公文看是哪個行政人員同意志工做這種事沒有公文就更扯了 找不到人負責整個收容所問題很大
作者: pyon1214   2021-08-11 18:39:00
公家機關所有花費都是全國人民的稅金,被監督監視是合情合理,講畫休這種用語心態還真的是火上加油
作者: motsumoto (人生就是需要宵夜)   2021-08-11 18:40:00
協助認養不等於給予審核權!原po也說非法律專業,為何不聽法律專業的意見? 今天的爭議點就在於收容所是公家機關,就必須要依法行政,在任何的法條,包含行政規則授權給志工審核權之前,志工都不能,也無權審核。當然能不能通過志工有審核權又是另外一回事
作者: s720602 (燒仙草)   2021-08-11 18:44:00
不評論粉專回文口氣和態度,倒是檢討起人家是不是腦羞或是畫休,我不知道你是想彰顯什麼,粉專一下嘴什麼政治和電玩,一下自己腦補說如果認養要上課,一定一堆人不想上課,你們收容所這幾天已經接到不少陳情還要花時間一一解釋,這些志工還在幫忙提油救火,是嫌獸醫師時間很多喔…
作者: pyon1214   2021-08-11 18:45:00
我認真勸你們志工團最好不要再出面,真正該出來面對的是領薪的所方行政主管
作者: EnochJ (渡情)   2021-08-11 18:46:00
好驕傲喔
作者: liliQ   2021-08-11 18:47:00
我有一隻貓大概8年前就在這裡領養,幸好沒有遇到你們,不然我會直接放棄領養
作者: pyon1214   2021-08-11 18:50:00
樓上你還看不清嗎?他們的心態就是不缺領養人啊,不要往臉上貼金了
作者: aya130 (Aya)   2021-08-11 18:50:00
高高在上的傲慢嘴臉應該就是這樣了吧
作者: aaheecuv (熊唄)   2021-08-11 18:52:00
end
作者: liliQ   2021-08-11 18:52:00
而且即便今天是收容所官方,也依舊有被監督的責任,並不是官方所為就完全沒有問題
作者: sherit (Sherit)   2021-08-11 18:54:00
「粉專留言處的某些人捫心自問,自己是不是沒通過惱羞,或是根本沒來過在畫休?」扣除你說的這兩者,只剩下去過你們收容所而且成功認養的人留言才不會被你嘴到了耶~
作者: s720602 (燒仙草)   2021-08-11 18:55:00
公開平台人家沒資格畫休嗎?你現在上來嘴不也是腦羞?
作者: pigu0315 (pigu)   2021-08-11 18:56:00
作者: pyon1214   2021-08-11 18:56:00
很明顯他們的眼界就是停留在私人中途民間的思維,搞不清楚跟公家存在的功能區別有多大
作者: coykm (Yv)   2021-08-11 19:02:00
這個志工團的人發言都蠻會提油救火的
作者: duziererder (肚子餓)   2021-08-11 19:02:00
可以請所方對於這些質疑聲量發個公告回應嗎吧 ?官方的那種... 不然民怨會越積越深喔
作者: voxperos (vincitaweic)   2021-08-11 19:02:00
推,噓的言論不用放心上,那些都是動動嘴完全不用負責的人們,謝謝志工們的辛苦付出
作者: liliQ   2021-08-11 19:03:00
支持規範明確寫清楚,收入至少門檻多少才能養貓?要吃到什麼等級的貓食才能養貓?不要大家跑一趟才知道我原來根本不配有隻貓
作者: coykm (Yv)   2021-08-11 19:03:00
一直在文章裡明嘲暗諷一般民眾
作者: duziererder (肚子餓)   2021-08-11 19:04:00
支持明確條列出要符合什麼條件在官網上讓民眾周知公家機關行政作業請公開公正!
作者: Ferrero0212 (海洋)   2021-08-11 19:04:00
只是志工而已 還以為自己是有決定權的公務員喔
作者: mickey0223w (我最愛小個兒)   2021-08-11 19:07:00
公務員有決定權可是要負責的 找出來提行政訴訟志工倒是不用扛責任 隨意篩選
作者: hhyzzh511 (沉入海底的水母)   2021-08-11 19:07:00
推你還有勇氣出來逆風發言XD 知道你們出發點善意但很多反對的人出發點也是好的 希望能取得平衡最好也謝謝你們的付出 加油
作者: duziererder (肚子餓)   2021-08-11 19:08:00
您說的貓有餘裕可以篩選適當的歸處指的是像待了430天以上這樣的餘裕嗎
作者: nyake (nyxxx)   2021-08-11 19:09:00
沒錯,不用放在心上,我不出嘴我還去行動投訴,不用謝
作者: TATSUCHEN   2021-08-11 19:11:00
繼續活在自己的世界耽誤貓咪幸福吧,這篇只是更加證實你們有多恐怖
作者: knight0201 (檸檬汽水)   2021-08-11 19:11:00
是你們粉專自己想拿法條背書 我才整理條文出來
作者: liliQ   2021-08-11 19:12:00
官方的審查為何所方公務人員不能辦理,一定要等到志工團有空審查,我去洽公但是公務人員拒絕接受辦理業務真的合理?
作者: knight0201 (檸檬汽水)   2021-08-11 19:14:00
作業規範是寫:「推廣認領養及其他教育宣導工作,得招募志工義務協助」
作者: s720602 (燒仙草)   2021-08-11 19:14:00
樓上某v,現在志工也是上來動動嘴,不太需要負什麼責,人家寫了市長信箱是獸醫師要出面吸砲火,志工就負責在網路上嘴人家政治電玩畫休腦羞
作者: knight0201 (檸檬汽水)   2021-08-11 19:15:00
請志工協助推廣和教育,不知道哪裡有寫到可以審核了就算所方今天有「授權」志工審核好了,貴所也要提供這些審核資訊放在公務機關的網站或文宣讓民眾知道
作者: philippa281 (龍貓)   2021-08-11 19:23:00
紅的喜氣
作者: yeng1217 (σ`∀′) ゚∀゚)σ)   2021-08-11 19:23:00
原來是來洗地的
作者: DarthTyranus (達斯·泰蘭納斯)   2021-08-11 19:26:00
來來來你自己說,“協助認養跟教育”,哪裡提到篩選??國文老師失蹤?
作者: PTTliang (批踢踢亮)   2021-08-11 19:30:00
什麼叫版友沒立場評價志工團 公家單位不能接受公評?真的是沒領錢就覺得自己無敵耶
作者: yeng1217 (σ`∀′) ゚∀゚)σ)   2021-08-11 19:32:00
不評論粉專人員語氣 轉過來討論網路的語氣 這雙標該不會是看電視學得吧嘻嘻
作者: AmaiNeko (生人勿近)   2021-08-11 19:35:00
好慘
作者: knight0201 (檸檬汽水)   2021-08-11 19:35:00
不懂為什麼一直要拿腎貓做例子,健康的貓你們不是也要這樣審核?如果審核的條件和避免憾事的機率沒有正相關,你們有考慮要重新檢視審核和追蹤的過程嗎?
作者: triplee (none)   2021-08-11 19:40:00
你們的堅持是一回事 但也請認真思考板上針對的問題 私人
作者: knight0201 (檸檬汽水)   2021-08-11 19:41:00
大家想好好對話,提出問題想改善,結果你(們)直接說別人只會批評在旁邊話修…不知道是誰先開地圖炮,一竿子打翻一條船-.-
作者: triplee (none)   2021-08-11 19:42:00
中途的做派就這樣由志工帶入公家收容所 除了法規 真的適合收容所這個機構的運作??
作者: liliQ   2021-08-11 19:43:00
而且最開始就是貴所志工表示常常被投訴所以上來問大家意見,突然變成網友畫休真的是冤枉大家
作者: triplee (none)   2021-08-11 19:44:00
另外民眾投訴的問題 如果你們只當成"領養失敗惱羞" 那是很糟糕的一件事
作者: lemomo0212 (超生狸)   2021-08-11 19:47:00
難怪被噓到X3
作者: yshii (:D)   2021-08-11 19:59:00
好大的官威啊~誒不對,你們根本連官都不是耶
作者: dragon780511 (大峯)   2021-08-11 19:59:00
我覺得看不懂中文比較慘 難怪只會跳針
作者: HT52038   2021-08-11 20:02:00
劃歪重點的能力這麼強 給你審核到大概很辛苦 給他們拍拍
作者: GingerMeow   2021-08-11 20:08:00
如果是私人收容所的話你這樣做沒問題,但是這是公家單位,志工只是輔助,沒有權利主導公務事項,裡面領薪水的公務員是坐辦公室等蓋章嘛。
作者: fiato (fiato)   2021-08-11 20:11:00
作者: yinyang102 (いんいんえん)   2021-08-11 20:12:00
考不上公務員就不要拿公家資源亂搞,真的出事了要背責任的也是公務員,收容所官方真的不考慮出來好好解決這件事情嗎?不用講自己是志工就多有愛心,你們現在是拿著人民繳的稅金在實踐自以為的動保而已,連批評都不行就更可笑了,人民有權監督政府知道嗎?
作者: sherry0721 (雪禾肴)   2021-08-11 20:12:00
是不是沒通過惱羞,或是根本沒來過在畫休?WTF
作者: Ferrero0212 (海洋)   2021-08-11 20:14:00
某樓到底在說什麼?
作者: loveriver777 (夢幻白老虎)   2021-08-11 20:16:00
如果您們給的問題我不想回答 我就是壞主人嗎? 可是我的貓也是收容所領的 而且他過得很好喔總之審過頭會讓有心的飼主卻步 這是很明確的
作者: lkksppet (義美鮮奶茶)   2021-08-11 20:18:00
到底怎麼把協助認養擴張解釋成審核認養?警局志工一樣協助公部門,請問民眾去警局報案,警局志工會審核民眾有沒有報案資格嗎?還是民眾報案之前,需要先和警局志工預約服務時間?警局志工不在,民眾就不能報案?
作者: yeng1217 (σ`∀′) ゚∀゚)σ)   2021-08-11 20:20:00
仔細看了一下這不就fb社團那種怪中途嗎 原來現在入侵收容所囉
作者: burbun (It's 啵棒)   2021-08-11 20:23:00
如果每隻貓都要高規格才能領養 這世上是不是沒多少人有資格養貓。推一百萬步想 難道先求個溫飽不是基本的嗎 寧願讓收容所的貓咪送不出去 更多的貓咪流浪得不到領養會比較好?
作者: Kai88 (灰白白)   2021-08-11 20:24:00
我覺得送養方和領養方是互相影響的 以貓板認養的文章來看從支持中途簽同意書加強審查到現在的同意書要先公開 中途或是這些志工愛貓人與認養人之間開始缺乏互信及良好互動才是雙方漸行漸遠的原因 如果只會貼上巨嬰標籤是無法取得共識的私人中途以刻板印象篩選也就算了 法治國家依法行政才是應有的方式 現在大家不滿的明明是不透明公開的審查方式
作者: lkksppet (義美鮮奶茶)   2021-08-11 20:36:00
再來是版友實地走訪詢問的小黑貓https://i.imgur.com/jzY8G6E.jpg志工以貓太凶不開放認養為由,拒絕有意認養的民眾,是否公然違反台南市動物之家的管理SOP?
作者: kevinro66   2021-08-11 20:40:00
你公務人員??有法條?有公文? 這是公家機關 ,不是私人中途,什麼都沒有就請閉嘴好嗎
作者: liliQ   2021-08-11 20:45:00
任何一個民間團體直接進駐可以左右公務機關業務決策,不接受任何監督,完全是很荒謬的事
作者: tieneun (Tien)   2021-08-11 20:45:00
你們志工道地知不知道這是公家機關?我建議你們自己領養回家
作者: aeiecaeiec (遠行)   2021-08-11 20:47:00
「還是可以立法讓我們可以要求認養人出示各種證明?」所以現在的法律根本沒規定,那你們憑什麼要求?而且收容所可以請志工協助認養及教育不等於收容所可以請志工審核好嗎?
作者: liliQ   2021-08-11 20:50:00
如果沒有志工就不能認養,那樣不是協助,是主辦業務了
作者: onsun (棉被~)   2021-08-11 20:57:00
為什麼沒有立場評價XD因為志工很辛苦是一群神 不是一個人嗎
作者: abechang (bear)   2021-08-11 20:58:00
不過從臉書社團內的同溫層厚度就可以知道為什麼志工可以那麼跩了,畢竟同溫層以外那麼關注任何貓咪大小新聞的大
作者: kevinro66   2021-08-11 20:58:00
認養手續有寫到需要志工審核???並沒有啊
作者: abechang (bear)   2021-08-11 20:59:00
概也就PTT一小撮鄉民,剩下覺得不合理的貓奴都是默默養貓,人生有其他更重要志業沒空在那邊跟瘋子練肖話的一般小老百姓
作者: duziererder (肚子餓)   2021-08-11 21:07:00
在法律上就是站不住腳還來罵人邏輯死亡喔
作者: onsun (棉被~)   2021-08-11 21:11:00
為什麼這收容所每個出來講話都這個調啊 大意都是1.沒領養到是你有問題 2.我們長期參與動保你們無知民眾別吵 3.其他批評我們的有何陰謀論臉書上的言論最好是一時的 不就是代表你們這公家機構面對民眾溝通斷裂 溝通能力慘不忍睹 還好意思說別人沒資格評論
作者: yeng1217 (σ`∀′) ゚∀゚)σ)   2021-08-11 21:28:00
這個調就跟慣中途一個樣啊 XD
作者: knight0201 (檸檬汽水)   2021-08-11 21:29:00
從第一個志工上來問為什麼會被投訴和他的應對,就知道志工跟民眾是處在平行線沒有交集,然後這篇只是又證實了一次
作者: rgnuj122 (小舞)   2021-08-11 21:34:00
總是會有人喊慎選認養人,又同時有人喊篩選太嚴格
作者: nisi0773 (再會了 曾有的夢想生活)   2021-08-11 21:40:00
好可怕的同溫層 收容所的功能是並不是送養 而是解決流浪犬貓或動物的問題
作者: knight0201 (檸檬汽水)   2021-08-11 21:42:00
今天的問題不是只在審核的條件,而是官方的認養程序沒有審核的SOP,所方也不該直接丟給沒有權責的志工執行
作者: weijiekuo (***ˋ(  ̄▽ ̄)ˊ***)   2021-08-11 21:43:00
這幾篇看完只覺得該收容所的公務人員很勇...最後追究責
作者: taeyeonroy (Roy)   2021-08-11 21:44:00
真的會被這群志工氣到笑
作者: weijiekuo (***ˋ(  ̄▽ ̄)ˊ***)   2021-08-11 21:44:00
任還不是該所的公務人員要扛,志工拍拍屁股走人
作者: knight0201 (檸檬汽水)   2021-08-11 21:47:00
希望不要把結論直接導向都不要審核,明明在討論的是程序上的瑕疵
作者: petitebabe (petite)   2021-08-11 21:52:00
我只能說,紅的喜氣
作者: aj46 (僕は君に恋をする)   2021-08-11 22:02:00
這篇剛好留下証據 志工可以凌駕在法律之上
作者: mambaout414 (MambaOut)   2021-08-11 22:02:00
我好奇審核的是志工‘團’還是接待的志工而已?如果只是接待的志工這種審核更糟糕,真的是自由心證,另外你問一堆然後你有寫成報告給獸醫師看嗎?沒有你要獸醫師判斷個鬼?還是你只跟獸醫師說我覺得這個人不妥?XD 可不可以解釋一下個人志工靠著短暫幾句話評論一個人還敢在這邊說合理你不覺得你根本來火上澆油的?
作者: yeng1217 (σ`∀′) ゚∀゚)σ)   2021-08-11 22:11:00
不就慣中途正常發揮嘛
作者: MagicYif (MagicYif)   2021-08-11 22:16:00
推推
作者: VendeRox (春秋)   2021-08-11 22:27:00
講一堆,說到底志工就是沒有法律賦予的權力去審核民眾有無資格領養貴所的貓咪。到底是那邊中文看不懂,板友都貼出政府認養的公告及合約書,還在一直跳針、無視。你舉的例子也很好笑,所以去貴所看貓的民眾人人都是那樣?如果不是就不要用你們遇過的特例來講。也有板友去貴所
作者: aeiecaeiec (遠行)   2021-08-11 22:31:00
反正收容所的主管同意讓志工這樣搞 民眾也不會去跟上級機關投訴 所以怎麼罵志工也沒差 不會改的
作者: VendeRox (春秋)   2021-08-11 22:31:00
領養經驗被打槍,所以那幾個被打槍的板友還有googlereviews留言的民眾,怎麼就不見你們拿出來做例子和解釋板友回覆這系列的文,什麼叫畫休?公家機拿拿民眾的納稅錢做事,有疑慮不能受到監督?到底開地圖炮的是誰搞清楚
作者: tieneun (Tien)   2021-08-11 22:35:00
說畫休真的很傻眼,你們有沒有使用收容所的資源?公家機關是用納稅人的錢,我們有納稅的說話是畫休?如果你們志工是用自己的錢養收容所的貓的話我道歉,不是的話說什麼畫休?!最後是該所公務人員扛也剛好吧,他們把權力給志工的
作者: ininder30cm (ININDER_30cm)   2021-08-11 22:39:00
要一隻平時不碰陌生人的貓立刻親近陌生人才能帶回這想法真的很棒
作者: weijiekuo (***ˋ(  ̄▽ ̄)ˊ***)   2021-08-11 22:39:00
先說我法盲...以公務員懲戒法來說,不知道這樣算不算公務人員失職?
作者: m234onica (綾)   2021-08-11 22:45:00
所以我說這個收容所的公務員到底在幹嘛,就這樣任這些志工把事情鬧大名聲搞臭??
作者: JCA53113 (Carol)   2021-08-11 23:01:00
阿不就志工好偉大覺得自己權利至上 笑死斷絕一堆貓得到一個家的機會然後自以為自己好厲害 問號
作者: Grant055 (張酸酸)   2021-08-11 23:19:00
好偉大喔
作者: ininder30cm (ININDER_30cm)   2021-08-11 23:37:00
那400多天沒送出去的到底是兇還是有病?
作者: bkai (BK)   2021-08-11 23:40:00
荒謬沒有下限呢,無限擴權還自以為,劈頭就法盲無敵,別人解釋就選擇性無視,該收容所令人大開眼界啊
作者: win305566 (陽光藍天白雲藍天)   2021-08-11 23:42:00
作者: floraiku (floraiku)   2021-08-12 00:00:00
搞不清楚狀況
作者: owowowo (草草)   2021-08-12 00:08:00
這間收容所都沒有正職員工嗎??
作者: hbbk (hbbk)   2021-08-12 00:47:00
可悲的邏輯
作者: momvic110456 (monvicada)   2021-08-12 00:56:00
還是謝謝志工們的付出 但現實環境本就有太多未竟與人為缺失 沒有絕對的對與錯 希望有天能達成共識吧
作者: kkkmmaa (風扇)   2021-08-12 00:57:00
說實在這個違反法律保留原則吧,任何的行政行為或規定需有法律明確授權,如果被這樣要求的領養人應該可以去投訴之類的
作者: deathslipkno (Soloist)   2021-08-12 01:15:00
「協助跟教育」不代表志工可以直接審查資格欸
作者: dianalf (海德格,救我)   2021-08-12 01:16:00
你以為笑死
作者: hesione (我離開我自己)   2021-08-12 01:22:00
噁爆。協助認養教育哪裡等於審核囉?中文不會讀還大言不慚。評估認養人情形就不是志工權力範圍,中文這樣很難懂?還別人養不到惱羞,已經被噓到負五還當每個人都是領養不到的人?你三寶上高速公路逆向還講別人都逆向,你沒領薪水,在裡面坐的椅子,房子上的天花板,吹的冷氣電費,餵貓的飼料,哪一個不是用納稅人的錢?自以為是到一個噁心到可以不管你覺得的標準合理還是不合理根本一點都不重要,因為這是公家單位,不是你覺得合理就可以沒有法源愛怎樣怎樣,因為不是你的錢,沒有去過領養的人一樣是付錢繳稅你才有冷氣吹,才有收容所地板可以踩,你憑什麼覺得付錢的人沒資格評論
作者: danish (丹)   2021-08-12 03:09:00
一般醫院,護理師是做衛教,開死亡證明的則是醫師動物收容所則是志工開死亡證明,獸醫做衛教明明就是協助認領養,推廣的性質,變成篩選跟審核眾生平等,為何偏偏有人一直要扮演上帝呢?
作者: LPCbaimlly (LPCbaimlly)   2021-08-12 03:27:00
滾出去自己做中途啦
作者: codevery0117 (高雄Yee大師(應該吧))   2021-08-12 03:37:00
作者: Hibiki0130 (ヴェールヌイ)   2021-08-12 03:38:00
協助認養教育
作者: codevery0117 (高雄Yee大師(應該吧))   2021-08-12 03:39:00
協助和教育不等於審核好嗎 一想到納稅錢要被你們拿來玩自己理想的中途就覺得可悲看到某一樓的留言更猛 A了一下推文 大概就是那種朋友論文是抄的還硬要護航原創的那種奇才
作者: pigu0315 (pigu)   2021-08-12 08:13:00
作者: monmonder (萌萌的)   2021-08-12 08:14:00
無論志工本意如何 就是一個越俎代庖 一個尸位素餐既然公務員需要把所謂的"認養篩選"交給志工處理可能是他們也不具備志工認為必須的收養知識來篩選所以要是志工認為只有自己能做到這些篩選審核工作的話建議你們去考公務員
作者: vicious666 (Seth)   2021-08-12 08:36:00
你這篇只是提油救火,你們就算得主管機關給予篩選的核可,該做的是確實跟主管機關一同回歸法制執行你們的標準,調整你們的標準到大眾多數能夠接受的程度,不是上來這裡幫你們的態度打嘴炮。想讓你們做的事被接受認可就去檢討自己然後不要靠嘴巴在那邊秋,用檢討後的成果來證明。
作者: s720602 (燒仙草)   2021-08-12 08:50:00
笑死,管不住自己嘴巴的志工,嘴了一堆,現在看風向知道自己嘴巴秋趕快關留言怕被炮,真難看,何必留笑柄給人家看?幾個志工嘴巴秋,然後收容所接到陳情是誰在面對?接到陳情不是看看就算了餒各位志工們
作者: smileahpain   2021-08-12 08:57:00
...你知道公立收容所是我們繳稅來的嗎....
作者: yeng1217 (σ`∀′) ゚∀゚)σ)   2021-08-12 08:59:00
這麼想審核就把貓通通認領回去自己當中途 想怎麼審就怎麼審 不要浪費位置卡到外面那些進不來待救援的貓 很難理解喔還是把收容所當成自己的慈善事業 用大家的納稅錢慷你們志工的慨?
作者: smileahpain   2021-08-12 09:01:00
已經稱不上志工了,算是吸血蟲...
作者: yeng1217 (σ`∀′) ゚∀゚)σ)   2021-08-12 09:03:00
我也很好奇善化有這麼魯洨嗎 看收容天數馬上分出高下了
作者: aya130 (Aya)   2021-08-12 09:31:00
善化聽說是當天就能處理完手續帶貓回家 希望那邊別被走火入魔的礙媽入侵
作者: Hertz52 (52赫茲)   2021-08-12 10:18:00
謝謝公家機關打消我下一隻要用認養的決心
作者: wsx321edc (poli波哩)   2021-08-12 10:48:00
純噓當志工這事是自願的,沒必要拿正職和"空出時間"來表示委屈的心態
作者: puttogether (月光仙子)   2021-08-12 11:18:00
不要用我的納稅錢滿足你自己的中途夢
作者: aJan5566 (中肯56)   2021-08-12 11:35:00
根本沒在同一個頻率上溝通...自說自的 沒救了大家的重點在於志工的本質 你在於自以為對貓好實際上害了更多貓 又助長買貓風氣,好棒棒
作者: tieneun (Tien)   2021-08-12 11:44:00
可憐那些被收容在這收容所的貓貓了...........
作者: PTTliang (批踢踢亮)   2021-08-12 12:05:00
今年送出幾隻貓直接講啦
作者: duziererder (肚子餓)   2021-08-12 12:36:00
為什麼要關留言啊?
作者: hesione (我離開我自己)   2021-08-12 13:40:00
志工當自己是正式公務人員,有權限資格負責業務是吧 大言不慚到一個地步
作者: yeng1217 (σ`∀′) ゚∀゚)σ)   2021-08-12 14:00:00
可以把公家收容所弄到這麽黑也是不簡單耶
作者: Grant055 (張酸酸)   2021-08-12 16:03:00
情境abc屌到爆 看到貓可愛抱一下就不能領養了不有錢不能領養腎貓貓比較兇就不能養?
作者: onepiece01 (我是OP OP是我)   2021-08-12 16:38:00
當要進公家機關幫忙的時候就要有意識,公民也能審核你們志工的權益,而不是一句畫休就解決。我最近也領養貓,但就是不想去你們那邊,你們還不知道問題的嚴重性,那就繼續在那邊拿納稅人的錢好好的照顧貓貓們
作者: daye2012 (大爺)   2021-08-12 19:45:00
購買取代領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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