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城中城縱火奪46命 主嫌判無期

作者: ptt0211 (松城煙雲)   2022-08-06 05:45:02
1.媒體來源:
自由時報
2.記者署名:
黃佳琳、許麗娟
3.完整新聞標題:
城中城縱火奪46命 主嫌判無期
4.完整新聞內文:
雄院:黃格格沒殺人動機 放火罪判刑
〔記者黃佳琳、許麗娟/高雄報導〕發生於去年十月十四日的高雄市鹽埕區城中城大樓四
十六死、四十三傷縱火慘案,高雄地院昨天認定,五十二歲被告黃格格因感情受挫,在一
樓泡茶房間沙發上放置點燃的沉香,目的是燒沙發報復男友,沒有殺人動機,昨以放火罪
判處最重的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
當初以殺人等罪起訴黃女的高雄地檢署,認為法官認事用法不當,表示黃女有明確的「不
確定之殺人故意」,將提起上訴。不少死傷者家屬也不滿判決結果,質問「為什麼不是死
刑」、「沒有死刑就不能接受」。
雄檢:有不確定之殺人故意 將上訴
雄院審理期間,黃女堅稱無罪,表示與男友郭清文沒有感情糾紛,她沒有放火行為和動機
。合議庭認為,黃格格是想破壞郭的家具,將小火源放在沙發坐墊上,才燒毀城中城大樓
,加上大樓有消防區劃不完整、防火門未發揮作用等情,釀成重大傷亡,對造成住戶死亡
有過失但無故意,不構成殺人罪,僅成立放火罪及過失致死罪,因造成四十六人罹難,讓
家屬深感痛苦,從重量處無期徒刑。
除了黃女,事發後雄檢另分五大案清查,包括城中城未辦理公安檢查簽證及申報、七至十
一樓變更住宅使用、一和二樓安全梯擅設柵門、未檢修申報消安設備、主管機關未查處也
未消防檢查等。檢方調查認定,高雄市工務局因轄區建物量大,人力難負荷,公安檢查聚
焦高強度商業類建物,未列管城中城大樓屬機關裁量權,難認有廢弛職務之嫌,無公務員
涉有刑責,五案均簽結。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需放媒體原始連結,不可用轉載媒體連結: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paper/1532811
6.備註:
看來要定讞還有得等
不可能不上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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