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變態男「背射」正妹 法官:犯嫌對性癖失

作者: MikaHakkinen (一人中風,全家發瘋)   2022-07-12 17:0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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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媒體來源:
自由時報
2.記者署名:
記者黃佳琳/高雄報導
3.完整新聞標題:
變態男「背射」正妹 法官:犯嫌對性癖失去自制能力
4.完整新聞內文:
高雄三多路百貨商圈出現變態男朝正妹噴精。(資料照)
2022/07/12 15:58
27歲陳姓男子出沒高雄三多路百貨商圈,他邊走路邊自慰,再把精液射在百貨公司逛街的
正妹背上,正妹聞到「嘉明的味道」驚覺受辱,報警抓人;高雄地院審理時,法官查出陳
男從2016年起從最初的襲胸、再來於大馬路上手淫,接著對路人噴精,這次更誇張直接「
背射」,顯然性癖已失去自制能力,依公然猥褻罪判他徒刑6月,得易科罰金。
判決指出,2019年8月7日傍晚5點多,劉姓女子在逛街時,突然聞到衣服後方飄來一陣刺
鼻的漂白水味,她直覺伸手朝背部上衣擦拭,結果摸到一小灘黏稠的白色液體,劉女當下
懷疑被人噴精,趕緊脫下外衣到警局報案。
由於劉女沒有看到是何人所為,警方追查後也找不出變態色狼,直到2021年3月23日下午5
點,又有一名廖姓女子在同樣地點被變態用同樣手法噴精上身,這次警方根據現場監視器
畫面,找到涉案的陳姓男子。
警詢時,陳男坦承自己邊走路邊自慰,再射精在不認識的女性民眾身上,案件被送往雄檢
偵辦時,陳男又改口否認犯行,辯稱時間已經過太久,他不記得自己做過什麼事。
檢方根據鑑定報告,確認陳男噴灑的液體是男性精液,但因沒有人看到他有在公共場所露
鳥射精,因此難以構成公然猥褻罪,依公然侮辱罪將他起訴並聲請簡易判決。
不過,高雄地院審理時,法官認定檢察官起訴罪名有誤,更改罪名為公然猥褻,並查出陳
男2016年8月25日時在路邊對女性襲胸(判拘役40日)、2018年11月7日在高雄總圖公然朝
女性露出性器官手淫(判刑2月)、2019年6月6日晚間在高雄某超商騎樓露出性器官手淫
(判刑2月)、2019年10月8日下午在某店騎樓手淫並射精在女性背部(判刑3月)、2021
年4月23日在五福路某連鎖百貨手淫並射精在女性右腿(判刑4月)。
法官認為,陳男犯案不僅間隔越來越短、次數越來越密集,行為更越來越大膽,情節越來
越嚴重,顯然對自己的性癖已失去自制能力而不斷犯罪,且經判刑處罰後仍未見改善,但
考量他犯後態度尚非過於惡劣,且已自行就醫尋求幫助,因此依公然猥褻罪判他徒刑6月
,得易科罰金,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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