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人瑞國民法官?司院:社會經驗豐

作者: ytkuang (阿光)   2022-07-01 10:09:16
1.媒體來源:
聯合新聞網2022年7月1日
2.記者署名:
王宏舜
3.完整新聞標題:
人瑞國民法官?司院:社會經驗豐
4.完整新聞內文:
一○一歲的失智人瑞三度被桃園地方法院通知要當國民法官,民眾憂心「被失智的人審判」
。司法院解釋,只要廿三歲以上、在法院管轄區域住四個月以上,就有機會當國民法官,老
人有豐富的社會經驗,可以協助司法,讓審判反映國民社會正當法律感情;但若有健康問題
,可以拒絕,司法院將重新檢討篩選程序。
張老太太家人與桃園地院的溝通過程,沒有得到正確資訊,司法院表示將檢討作業程序,如
評估讓有重大身心疾病,但沒受監護、輔助宣告的民眾,或年滿七十歲的人可以在更早的階
段(如複選名冊)就表達意願,讓法院處理。
司法院也指出,擔任國民法官,是全體國民的權利與義務,這回被通知三次的張老太太,可
以年齡七十歲以上或身體因素為由,拒絕擔任國民法官。
此外,現職教師、在學學生、或因生活、工作、家庭有重大需要而無法擔任國民法官,例如
長照的主要照護者,也可以拒絕擔任。
張老太太一再收到擔任國民法官的通知書,家人致電桃園地院,卻得到「承辦科長沒空接電
話」回應,引發質疑。
司法院表示,為選出國民法官,會先從轄區戶籍資料中,隨機抽選出一定名額的國民,編入
「備選國民法官初選名冊」,在篩掉有前科、職業類別不符資格的人後,再編成「備選國民
法官複選名冊」,並通知名冊內的備選國民法官。
當有重大刑案需要國民法官審理時,法院會從複選名冊中隨機抽出一定名額的國民,再編入
「候選國民法官名冊」,並再次通知這些候選國民法官在指定時間到法院參加選任程序。
此時,民眾可進行自我資格申告,也可以年齡、身體、家庭因素拒絕擔任國民法官,法院若
審核認同就會除名。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需放媒體原始連結,不可用轉載媒體連結:
https://udn.com/news/story/7321/6428167
6.備註:
政府的審核單位人員是不是都是約聘的親朋好友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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