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65萬電動自行車主注意!未保強制險肇事

作者: oylq2000   2022-04-28 20:32:58
媒體來源:自由時報
新聞日期:2022/04/28
記者署名:王孟倫、廖家寧
新聞標題:65萬電動自行車主注意!未保強制險肇事最高罰3.2萬
新聞內文:
〔記者王孟倫、廖家寧/台北報導〕立院財政委員會今(28日)初審通過《強制汽車責任
保險法修正草案》,全國逾65萬輛「微型電動二輪車」(電動自行車)車主必須投保強制
車險,未投保且肇事車罰緩將從原本6000元至3萬元,提高到9000元至3萬2000元。該審查
結果在提報院會討論前將送至黨團協商。
立法院日前已經三讀通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部分條文修正案》,將「電動自行車」
文字修正為「微型電動二輪車」,明定需經檢驗及型式審驗合格,並登記、領用、懸掛牌
照後才能行駛,所有人還必須投保強制車險;因此,金管會也配合上述修法,提出《強制
汽車責任保險法修正草案》,也就是說,原本條文只規定汽車及機車需要強制投保,未來
,全台65萬輛的微型電動二輪車也加入適用。                   
                     
不過,在昨日修法討論過程中,有立委提出,針對未投保強制險的肇事事件,是否應該由
特補基金負責賠償,補足保障漏洞?
但保險局長施瓊華指出,汽機車責任險是「政策保險,不是社會保險」,過去汽、機車全
納入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每年都要驗車換照,有管制機制確保納保公平。然而,目前微型
電動二輪車的情況是過去皆無納管,目前給予2年的緩衝期讓車主領牌登記、自主投保,
若由特補基金來負責賠償會出現問題,也就是假設僅部分車主有投保,部分車主將共同分
擔所有肇事損害,並不公平,恐會讓本來想投保的人不願投保。
施瓊華指出,未投保的車主若抱著「我不保,反正有特補來賠」的投機心態,也不是保險
局樂見的情況。
針對立委沈發惠提案強保法第49條第一項第二款對於未納保肇事車提高罰緩的部分,立委
林楚茵贊同表示,社會普遍共識都強調酒駕零容忍,但其實未納保車輛肇事也應是零容忍
,納保對整體交通安全有一定重要性,因此將未納保肇事現行6000元至3萬元的罰緩,提
高至9000至3萬2000元,有助於強制納保法案的推動,保障用路人的安全。
新聞連結:
https://ec.ltn.com.tw/article/breakingnews/3909224
將未納保肇事現行6000元至3萬元的罰緩,提高至9000至3萬2000元,
真的有助於強制納保法案的推動,保障用路人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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