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最新/陳水扁翻案!國務機要費金流首度曝

作者: longyin (龍吟)   2022-04-07 11:56:25
※ 引述 《sukiya (sukiya)》 之銘言:
: 陳水扁提供資料顯示,過去在總統任內,有21 項機密外交與資助犒賞餽贈支出,總計 1
: 億 3300萬2010元,包括F案3549萬5300元、資助326反反分裂國家法民主和平護臺灣大遊
: 行 2000萬元、J案1000萬元、W案330萬(美金9萬9703.95元)、D案330萬元(美金10萬元
: )、L案新台幣313萬500元(美金10萬元)、資助「臺灣禮敬」活動250萬元、S案200萬元
: 、執行機密外交工作人員之相關費用162萬4572元、M案172萬6900元(美金5萬元)、資助
: 台中清真寺之修建140萬元、FJ案62萬6100元(美金2萬元)、資助中華文化復興總會2099
: 萬8638元、資助全民公投催生新憲大遊行1000萬元、資助鄭南榕基金會500萬元、犒賞林
: 錦昌和馬永成500萬元、饋贈施明德及捐助施明德講座基金會450萬元、資助21世紀憲改聯
: 盟200萬元、饋贈病中的陳定南慰問金20萬元、饋贈劉導結婚禮金10萬元、饋贈陳坤泰結
: 婚禮金10萬元。
:  
:  
我有幾點不太明白啊
1,餽贈黨內同志金錢,婚喪嫁娶禮金,資助選
舉和黨務宣傳等政治活動,資助民進黨附屬政
治團體,這算正常公務支出嗎?還是拿國家的
錢給個人增加名望?
2,為什麼把以上這部分支出跟外交機密支出
並列呢?是為了保密不讓外界知道?
3,資助給民進黨附屬政治團體,用於遊行等
黨務宣傳時,資金的進一步流向會不會有不法
之處呢?民進黨的附屬政治團體有沒有拿這筆
錢用於他用呢?
4,外交機密支出,支出後有沒有不法之處呢?
比如餽贈某國總統5萬美元,但可能只有3萬
給了總統,其餘2萬被挪做他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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