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彭文正律師涉偷拍喊冤遭「查水表」 檢方

作者: gankgf (幹客女友)   2022-03-23 16:11:58
※ 引述《floz (醉)》之銘言:
: 打臉?上報也夠無恥了
: 是否偷拍屬妨礙秘密罪
: 本罪需告訴乃論
: 關於告訴乃論
: 我們來看看新北地檢網頁怎麼寫的
: 所謂「告訴」,指犯罪之被害人或其他告訴權人,向偵查機關申告犯罪事實,
: 並為請求追訴之意思表示。以告訴是否為訴訟要件,
: 得將犯罪分為告訴乃論之罪與非告訴乃論之罪。
: 刑法或刑事特別法,明文規定「須告訴乃論」的罪,這些罪就是告訴乃論之罪。
: 告訴乃論之罪,不僅是偵查發動的原因,亦是訴訟要件,如有欠缺即無法追訴、處罰。
: https://www.pcc.moj.gov.tw/293833/293922/293931/293933/365488/post
: 好了,台東地檢這招厲害。
: 沒有告訴人,可以先搜索聲押。
: 然後再想辦法生出告訴人出來????
: 照這邏輯
: 你各位電腦裡如果有A片,有情侶之間同意的自拍,男女朋友主動給你的裸照
: 台東地檢都可以直接搜索你,提出聲押
: 然後再用無恥媒體一條龍鬥臭你。
如果司法真的如你所說這樣針對性惡搞
台灣社會這麼多法律專業人士 高知識份子
怎麼可能一聲不吭
都沒有人站出來發表譴責
難道大家都被顏色正確蒙蔽雙眼
選擇當執政者的走狗
不可能吧不可能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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