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如何懲處黃郁婷?最慘下場是「這個」

作者: devidevi (蜜蜜)   2022-02-20 13:41:52
※ 引述《kenbo (我愛蘇智傑)》之銘言:
: 備註請放最後面 違者新聞文章刪除
: 1.媒體來源:
: 三立
: 2.記者署名:
: 體育中心/林昀萱報導
: 3.完整新聞標題:
: 如何懲處黃郁婷?穿中國隊服頻失言 她最慘下場是「這個」
: 4.完整新聞內文:
: 台灣競速滑冰選手黃郁婷近日在北京冬奧穿中國隊服上傳IG、還稱「像在主場比賽」,屢
: 次掀起爭議,行政院長蘇貞昌要求教育部、體育署針對其不當言行進行調查,並做出適當
: 處分。對此,北京冬奧台灣代表團總領隊陳士魁表示,最重將取消國手資格、沒收國手當
: 選證書並遣返回台。
中華民國刑法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C0000001
第 二 章 外患罪
第 113 條
應經政府授權之事項,未獲授權,私與外國政府或其派遣之人為約定,
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五十萬元以下罰金;
足以生損害於中華民國者,處無期徒刑或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第 114 條
受政府之委任,處理對於外國政府之事務,而違背其委任,
致生損害於中華民國者,處無期徒刑或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直接用刑法辦就好
我國國手=我國政府授權
對方國手=對方政府授權的人
反正防疫旅館都能查毒品了,要不要辦,敢不敢辦只是一句話
而且總統都下令調查,底下的人不辦是不給總統面子
已經造成中華民國損害,這還不嚴重嗎???
還是說台灣沒有損害,所以沒關係
不然就以防疫需求為名來辦也可以,
我們防疫總指揮官可沒什麼不敢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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