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跨海指揮綁架男童 通緝犯返台被判5年徒刑

作者: Comebuy (三分鐘熱度)   2022-02-09 20:25:25
1.媒體來源:自由時報
2.記者署名:溫于德
3.完整新聞標題:跨海指揮綁架男童 通緝犯返台被判5年徒刑
4.完整新聞內文:
男子陳昱全犯下強盜等案遭判刑後潛逃中國,為籌措逃亡資金、清償債務,2006年間跨海
唆使表弟綁架李姓男童,並向李母勒索6000萬元,最終拿不到贖款仍釋放男童。但陳男返
台後否認參與犯案,未獲士林地院採信,依成年人共同故意對兒童犯擄人勒贖罪判刑5年
;可上訴。
據悉,陳男國中畢業,過去曾從事職棒簽賭組頭,因犯下強盜等案件遭判刑確定,卻未到
案執行被通緝;他逃往中國期間認識李姓台商,為了籌措逃亡資金、清償債務,竟唆使表
弟綁架台商兒子。
判決指,2006年6月初,人在中國的陳男,用電話連繫要求表弟要求綁架男童,表弟也因
缺錢答應犯案,並夥同3名友人於當月17日在新北市淡水區新興街強行擄走男童,再向男
童母親勒索6000萬元;陳男得知綁架成功後,以「看好球賽」暗示表弟「看好肉票」。
整起綁架最終因無法順利取得贖款,綁匪也得知被警方通緝,選擇作罷,並於新北市八里
區八仙樂園附近釋放男童。
表弟等4人落網後分別被判3年8月至3年10月不等徒刑。陳男則在2020年12月3日遭緝獲,
但他否認參與綁架,反指表弟說謊;辯護人也說,表弟簽賭輸錢,因而懷恨在心,將綁架
責任卸責給陳男。
士院根據表弟等4名共犯證詞,與李母證述小孩被綁架與勒贖的過程相符,拒絕採信陳男
,審酌陳男犯案時正值青壯,卻唆使表弟擄人勒贖,惡性重大外還否認犯行,但考量綁架
期間善待男童並主動釋放,依成年人共同故意對兒童犯擄人勒贖罪判刑5年。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3824631
6.備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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