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快訊/竹縣消防員判死葬儀社收屍「復活」

作者: no1smkimo (小新)   2021-10-26 15:25:56
※ 引述《skyprayer (SkyBotany)》之銘言:
: 臺灣119救護車的人員是由消防隊人員擔任
: (到現在還是有很多民眾不知道)
: 能跑救護任務的隊員(也可能有 替代役 義消)
: 至少得有EMT-1(初級救護技術員)的證照
: 基本的訓練就包含了判斷患者有無呼吸和心跳
: 一般救護處理流程是如果現場發現患者OHCA (到院前無呼吸心跳)
: 就得進行急救並送至急診室
: 除非 1.明顯死亡
: 2.家屬在場決定不送醫急救
: 明顯死亡雖然有寫出 患者OHCA且達到
: 到屍腐、屍僵、屍體焦黑、無首、內臟外溢或軀幹斷體的狀態之一者
: 交由警察接續處理
: 但是這上面有幾個某些情況下可能會有極少數的例外
: a.屍腐
: 通常得腫脹或腐爛到不成人形才算
: 因為活人也可能局部腐爛或長蛆
: b.屍僵
: 很明顯的屍僵 真的搬運的時候肢體不會像活著那樣晃動
: 但是屍僵是漸變的過程 也會有沒那麼僵硬的階段
: 所以除非很明顯 不然有時候還是會急救送醫
: (以前學長有現場教學 真的死者四肢關節一般力道也無法彎曲)
: 以前服役就壓過CPR幾乎壓不下去的OHCA患者
: c.屍體焦黑
: 這也是要燒到真的全身焦黑碰到會整塊剝落才算
: 因為火場救出來的人有些局部四度燒傷也是焦黑
: d.無首
: 這個是最沒有爭議的
: 反而像是脖子扭斷 這種判斷有時還是會有學長認為送醫比較保險
: (以前分隊遇過 操作堆高機 伸出脖子往旁邊看有沒有撞到東西
: 結果不小心堆高機位移 操作員脖子夾在旁邊桿子和堆高機防護框之間
: 呈現很詭異的狀態 現場OHCA 原本移開要上護頸 但後來發現真的折斷了
: 才交給員警作後面處理)
: e.內臟外溢
: 這個也很難判斷 要程度明顯到主要器官都噴飛或擠碎...
: 以前隊上替代役學長就有被派去火車底下確認傷者有無心跳和內臟外溢的程度
: 儘管當時有些內臟和腿部掉落在軌道旁 但還是爬到火車底下確認傷者OHCA
: 而且拍了照出來跟隊員確認 破碎狀態不可能存活 才交給員警處理
: f.軀幹斷裂
: 這個也是看斷在哪
: 腰部以下斷裂在某些極為奇蹟的案例有被救活過......
: 以前隊上學長有些人特別怕糾紛
: 所以除非非常明顯連一般人看了都知道那樣死透了的狀態下
: 才會拒絕送醫
: 不然寧可送去急診室 頂多被護理師和醫生念一念
: 另外一種情況是患者本身就有重病或年事很高
: 在家中家屬通報 消防隊到場後告知沒有心跳呼吸
: 有些家屬會在這時候或急救過程中放棄急救
: (另外有些特別顧慮的學長 還會擔心現場是否真的為家屬 有擔憂還是會送醫)
: 這種狀況 也是通報員警和里長接續處理
: 這次的事件如果只是摸脈搏就判定明顯死亡
: 恐怕就真的會有問題了
: 因為除非明顯死亡
: OHCA的患者依照現有流程 除非現場有立即危險
: 不然還是得先作CPR 並且用AED判斷
: 以前服役時 也有學長說有些長者或久病在床病患 呼吸和脈搏都很微弱
: 現場如果有些干擾 很容易誤判
: 這時候拿AED出來作第二次判斷會比較謹慎
: 非明顯死亡的OHCA患者 又沒家屬在現場的狀況 還是得送醫
: 另外如果明顯死亡 但家屬堅持要送
: 這就得看現場消防隊員的決定了
: 還是有學長會認為送去醫院比較不會有法律糾紛
: 寧可被急診室念 也不願意有一點上法院的風險....
如果新聞中沒有什麼添油加醋的話
其實死者姐姐會質疑不是沒有道理的
畢竟當時應該是警察跟房東開門
發現死者
然後趕快叫救護車過來
最後救護人員檢查(或者有急救)
認為有明顯死亡的特徵
就通知姐姐過來
但姐姐從台中趕到新竹時時
一定有一段時間
一進門看到弟弟趴在地上
還被告知不能碰
此時救護人員應該也不會在她面前做確認屍體是否死亡的動作
可是事實上當下就還沒死亡
姐姐會質疑
那也是很正常的
就算救護人員有隨身裝配密錄器
但也不太可能姐姐說想看
就調出來給她看
所以即使救護人員有照SOP來做
但姐姐接受不了想告
那也是可以了解她的心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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