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問題讓我想起某個知名導演
涉及性侵
在沒有證據下,不能論其為慣犯
但就是性侵到那一位女性
覺得對方可能會姑息
沒想到對方就是一般人
就是遇到這種事會很受傷
認定為一輩子難以磨滅的傷害
於是跟導演槓到底
據我討厭的某女媒體人說
那導演起初還有找黑道去喬
但我不是很信那個女媒體人講的話
所以此點只供參考
無論如何就是沒用,該女性決定提告到底
後來就是大家都知道的事情了。
很多人,就算是平常人,都有底線,
都是不該動的人!
更何況台灣還是法治國家,有法律當靠山。
不是你想動就能動的。
※ 引述《ilanese (我寫故我在)》之銘言:
: 常常有人作一堆壞事,卻一直沒事。
: 但最後會出事的原因,往往是因為「動到不該動的人」。
: 問卦:什麼人才算是「不該動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