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爆卦] 民眾黨蔡壁如:市長不是路人甲乙丙

作者: ThomasBuBu (噗噗)   2021-10-15 16:32:06
※ 引述《hollym349 (淘氣小妹)》之銘言:
: 蔡壁如臉書:
: https://m.facebook.com/story.php?story_fbid=410264867133560&id=100044501493553
: #城中城惡火
: #公安未列管誰的錯
: #市長不是路人甲乙丙
: 14日凌晨高雄鹽埕區城中城大樓惡火,短短10分鐘內火海一片,造成46死41傷的慘劇,百餘住戶暗夜驚慌尖叫、逃生無門,高雄有史以來傷亡最嚴重的火警。
: 致哀、道歉之餘,高雄市長陳其邁說會負責,沒說怎麼負責,市長不是路人,對於市區危樓不能只會傷春悲秋、感懷樓起樓塌,民進黨在高雄市執政超過20年,做了什麼?高樓層大樓居然可以在公安未列管的情況下大量入住,主管單位就算有再多藉口,都是責無旁貸!
: 如果出事只要道歉、只要「口頭負責」,我們台灣不會更好!我們不要作秀型的政治人物!
: 不要以「公安未列管」作為公安怠惰的藉口,根據建築法第81條:直轄市、縣(市)(局)主管建築機關對傾頹或朽壞而有危害公共安全之建築物,應通知所有人或占有人停止使用,並限期命所有人拆除;逾期未拆者,得強制拆除之。
: 政府有保護人民身家、財產、性命安全的義務!不要拿公安未列管當做卸責的藉口!
: 類似城中城這類老舊半荒廢的住商大樓,是只要是大城市就會有的舊城區大樓,不可諱言,住在舊城區、住在這類老舊又荒廢的大樓裡的,多是社會底層的弱勢民眾,他們買不起一坪動輒6、70萬元的屋子,只能蝸居在一間55萬元的老舊套房內、只能住在一個沒有被公安列管、消防設施嚴重欠缺的危樓內,這是整個社會的悲歌,是一個號稱民主進步的國家不應該有的悲歌!
: 你說在台北市難道就沒有嗎?有的!但我要告訴你,台北市目前執行集合住宅類公安申報制度,已屬強制申報範圍,集合住宅類建築物達16層以上,其公共區域應辦理公安申報,台北市率全國之先於民國102年公告,自103年起將11層以上集合住宅類(H2類組)納入應辦理公安申報範圍。
: 針對84年以前老舊公寓大廈社區,台北市現有機制係委託專業輔導機構結合危老推動師,免費協助老舊公寓社區、成立管理組織,並提供消防滅火、逃生避難設備之修繕補助。
: 將近4、50年的「蘭州斯文里整宅」就是國內第一個公辦都更的成功案例,第二期已經有95%住戶同意都更,第三期今年9月完工、明年4月就可以入住,這是需要很多人一起努力、要很努力、很努力才能達成的成果,柯文哲花了很多的心力,一個一個去溝通、說服,為的就是協助市民有一個安身之地。
: 所以,幫助底層市民有一個可以安身立命的所在,這不是「能不能」,而是「願不願意」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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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以「公安未列管」作為公安怠惰的藉口,根據建築法第81條:直轄市、縣(市)(局
)主管建築機關對傾頹或朽壞而有危害公共安全之建築物,應通知所有人或占有人停止使
用,並限期命所有人拆除;逾期未拆者,得強制拆除之。
類似城中城這類老舊半荒廢的住商大樓,是只要是大城市就會有的舊城區大樓,不可諱言
,住在舊城區、住在這類老舊又荒廢的大樓裡的,多是社會底層的弱勢民眾,他們買不起
一坪動輒6、70萬元的屋子,只能蝸居在一間55萬元的老舊套房內、只能住在一個沒有被
公安列管、消防設施嚴重欠缺的危樓內,這是整個社會的悲歌,是一個號稱民主進步的國
家不應該有的悲歌!
光看這兩段的說法 不是很矛盾嗎?
會住在那裏就是因為是弱勢
然後拿法規出來鞭說要主管機關
應通知所有人或占有人停止使用,並限期命所有人拆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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