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影/女騎士遭右轉大貨車壓至車底 千斤頂

作者: icou (已哭)   2021-09-17 11:19:50
聯合新聞網
2021-09-17 09:17 聯合報 / 記者胡蓬生/苗栗即時報導
影/女騎士遭右轉大貨車壓至車底 千斤頂救出送醫
45歲朱姓女子騎機車昨天上午在苗栗縣台1線、台 13甲線公路德照橋下停等紅燈,綠燈起
步要直行時,不料遭到左側要右轉上橋的大貨車
撞擊,女子跌倒後遭大貨車右前輪輾壓並卡在車底,緊急由救護人員以千斤頂救出後送醫
急救,目前仍救治中,這起事故雙方都無酒駕,車禍責任待調查釐清。大貨車轉彎時雖有
打方向燈,但不符合交岔路口30公尺前應顯示方向燈的規定,竹南警分局呼籲駕駛人行經
路口務必要提前開啟方向燈警示其他用路人。
竹南警分局16日10時許接獲報案,造橋鄉台1線及台13甲線路口發生交通事故,到場發現
一名女子被壓在一輛大貨車車底下,消防救護人員動用千斤頂將大貨車撐起,合力將女子
救出送醫,現場管制約80分鐘後排除事故,恢復交通,女子送醫後轉送台中童綜合搶救,
骨盆及腿部傷勢嚴重。
依現場路口監視畫面顯示,車禍發生時,女子騎機車在56歲胡姓駕駛的大貨車右側停等紅
燈,綠燈亮起時機車向前直行,大貨車開啟右轉方向燈右轉要進入台13甲線往北行駛,行
進間大貨車撞上機車,女騎士跌倒後遭右前輪輾壓卡在車底,由救護人員救出後送醫。
竹南警察分局呼籲民眾,車輛行近路口如未依規定使用方向燈,容易造成其他用路人對車
輛行車方向的誤判,依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02條第1項第4款、5款規定,駕車轉彎應距交
岔路口30公尺前顯示方向燈,違者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2條,處1200元以上3600
元以下罰鍰,民眾駕車進入路口轉彎,務必要提前開啟方向燈警示其他用路人。
此外,大型車因駕駛座較高、車身較長,因此內輪差及視線死角大,除應依規裝設行車視
野輔助系統外,行駛道路務必提高警覺,注意其他人車,而民眾駕車、騎乘機車或行人行
走道路上或停等紅燈時,為自身安全起見,請時時注意周邊危險因子,勿與大型車距離過
近,以減少交通事故發生。
https://udn.com/news/story/7320/5752723
備註:學長又調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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