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6歲女童一句「鳥鳥是咖啡色一點都不香」

作者: free5566 (法老王)   2021-06-17 14:19:28
大家好,我是法老王,也可以叫我暗黑法律界的金城武。
八卦就是小孩在法庭裡面說謊不被發現是一件還滿不容易的事。
怎麼說呢?其實在法庭裡面法官、檢察官高高在上,然後旁邊還有象徵處罰壞小孩的「警
察伯伯」(法警)站在一旁盯著你看,大部分的小孩在這種時候都比較容易講實話,就算是
事前跟小孩套好招,在法庭裡讓人容易感到不安的地方,連講實話都會吞吞吐吐了,更別
說是要說謊了。
再來是如果是兒童性侵案件的話,通常會交由專業的兒童諮商人員進行訪談,如果小孩是
被大人誘導說謊的時候,通常在這個時候很難不被突破心防,因為大部分的小孩很難掩飾
自己說謊時的焦慮,也很難不露出馬腳,譬如說如果讓她自己陳述的時候,小孩很常會把
大人教他的內容幾乎全文照唸,最常出現的問題就是會出現對於小孩比較艱深的用語,像
是「租屋處」、「親權」這種小孩基本上不太容易了解意思,更不會使用的詞句,那就很
有可能是被「教」出來的。
然後有時也會出現前後不一的情形,像是堅持爸爸跟她一起洗澡的時候摸她,但是問她平
常是誰幫她洗澡的時候又說是跟阿媽,再追問的時候,小孩常常會因為不知道該怎麼回答
而沉默或是轉移話題。
反過來說,如果小孩是真的被不肖鄉民欺負的話,就算是被威脅、利誘不要講,其實也是
很容易突破心防的,因為跟前面說的一樣,如果要小孩講的是跟她認知的事實不一致的時
候,小孩在陳述的時候常常會有焦慮反應,只要有耐心,同樣的問題用不同的方法提問的
,小孩常常在最後都會說漏嘴,這也是為什麼這麼多新聞都是說小孩在訪談的時候講了什
麼,所以才認定被告有罪,其實同樣的問題可能已經問了小孩很多次,交叉比對,最後才
讓小孩說出實話(至少是跟她自己的認知一致),而新聞不會把前面的訪談過程跟訪談技巧
寫出來,才會讓人有種小孩好像可以隨便誣賴善良的肥宅一樣,其實真的沒有這麼簡單的

另外還有人提到說是不是只能用測謊的方式來證明自己的清白,其實測謊這個東西真的見
人見智,曾有資料說測謊的準確率高達95%以上,所以有些檢察官、法官也真的會以測謊
結果來決定起訴、不起訴、有罪、無罪,不過有的法官則是對於測謊沒什麼好感,還曾經
當庭對法老王說測謊不夠準確,他基本上不會用測謊結果來判定,至於測謊是不是真的有
這麼高的準確率,因為法老王不是這方面的專家,就不說了。
另外還有就是關於小孩被性侵之後,很常會出現一般異常的反應,像是小孩如果隱約覺得
怪怪的話,可能就會有PTSD(創傷後壓力症候群) 的常見反應,也因為小孩比較不懂得要
去掩飾或是說掩飾的技巧也不太好,所以也比較容易觀察到。也因此,如果真的有鄉民有
欺負蘿莉的行為的話,一旦進入司法程序,八卦板的人氣通常就會-1了。
所以就算鄉民真的不喜歡巨乳而是喜歡蘿莉,也麻煩在家裡自己對著動畫打手槍就好了,
不要出來害人,小孩沒你想像中的好欺負的。
PS 本來想賣弄一下英文,好看起來很厲害,結果還拼錯,幹....。
※ 引述《ThomasBuBu (噗噗)》之銘言:
: 1.媒體來源:
: 蘋果日報
: 2.記者署名:
: 呂志明/台北報導
: 3.完整新聞標題:
: 6歲女童一句「鳥鳥是咖啡色一點都不香」 老師嚇壞!驚揭遭舅舅性侵
: 4.完整新聞內文:
: 1名聰明機伶的女童,在娃娃車上與同幼稚園的小朋友聊天時,小聲的說出「我有脫舅舅
: 的褲子耶」,還說「有看到舅舅的鳥鳥是咖啡色的,一點都不香」,隨車老師聽到後立即
: 處置,才揭發這起不倫性侵案,這名舅舅雖然否認犯罪,但台北地院依照相關事證,認定
: 他強迫外甥女口交,依加重強制性交罪,重判7年4月徒刑,全案可上訴。
: 據了解,現在已上國小二年級的女童,出生在一個單親家庭,獨立扶養她的母親,為了生
: 活長年在國外工作,為了讓女童不要跟著他東奔西跑受苦,決定將女童托付給娘家照顧,
: 聰明機伶的女童曾經反應有人欺侮她,但女童又沒說到底發生什麼事情,因此沒人知道她
: 所說的「欺侮」究竟是怎麼一回事。
: 2018年12月21日的早上,當時年僅6歲的女童一如往常的搭著娃娃車去幼兒園,女童開心
: 的與坐在一旁的好朋友聊天,沒想到說著說著突然脫口而出「我有脫舅舅的褲子吔」,還
: 說「有看到舅舅的鳥鳥是咖啡色的」,2人吱吱喳喳說了一會後,女童又說了一句「一點
: 都不香」。
: 坐在女童前方的隨車老師聽到後覺得不對勁,同時也怕影響其他小朋友,立即轉頭跟女童
: 說「你不要亂說話」,等到進到幼兒園時,就將此事告訴園方,園方認為事態嚴重,立即
: 聯絡社工到幼兒園,女童見到社工後,才說出家裡的大舅舅不僅用生殖器碰她的身體、拉
: 她的手去觸摸,甚至還將生殖器放到她的嘴裡,最後警方受理並將女童舅舅函送北檢偵辦
: 。
: 檢察官為了釐清整個事情的來龍去脈,曾請專業醫師陪同女童在溫馨室聊天,女童不僅講
: 得很清楚,還會用畫畫的方式來呈現她想要表達的內容:「大舅舅用鳥鳥碰我肚肚,鳥鳥
: 是咖啡色的,還用力拉我的手去碰鳥鳥,我聞到臭臭的味道,一點都不香,鳥鳥硬硬的,
: 我不小心咬下去」。
: 當時一旁的專業醫師問她為何舅舅的鳥鳥在她的嘴裡時,她看了看現場的承辦檢察官後,
: 防衛的回答「我知道小女生洗澡有些地方很重要,位置在肚子下面,但不能讓陌生人(指
: 檢察官)知道」,然後再用筆寫下「how do you do」,並說「我想要去看醫生」然後隨手
: 將白紙摺成長條狀,表示不想回答這個問題。
: 而對於外甥女指控性侵一事,這名舅舅到案時表示,那段期間他確實有與外甥女住在一起
: ,但絕對沒有做出她所指控的事,但檢察官從女童、幼兒園老師等相關證人的證詞,以及
: 兒童司法精神醫學鑑定報告書等相關事證,認為這名舅舅涉有重嫌,依法起訴。
: 法院審理期間,女童舅舅仍全盤否認犯罪,替其答辯的辯護律師也表示,起訴書所憑藉的
: 證據及法院審理中傳訊的幼兒園老師的證詞,都無法證明犯罪事實的存在,而女童的證述
: 的證明力,也未達到確信為真的程度,因此沒有任何證據可以證明舅舅染指女童。
: 不過法官從兒童司法精神醫學鑑定報告書,認定女童具備作為證人的能力,且她所指述的
: 被害情節,應是出於親身經歷並非憑空虛構。至於幼兒園老師的證詞,則認為是女童在搭
: 乘娃娃車時,向其他同學提及此事,無意間被隨車老師發現,而不是刻意向園方人員主動
: 陳述,且依老師的證詞,當時她阻止女童不要亂講時,女童還露出驚嚇的反應,由此可知
: 女童的指述,並非出於虛構。因此認為被告及其辯護人的說法不可採。
: 法官認為,被告為女童的大舅舅,照顧女童的日常生活,本應對她善加照顧,竟為了滿足
: 一己私慾強制性交,戕害女童的身心健康及人格發展,同時也損及女童對於兩性關係及家
: 庭觀念的認知,因此依加重強制性交罪,判處7年4月徒刑,全案可上訴。
: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 https://tw.appledaily.com/local/20210617/HDRPZKRAIBB5JOH24XVNTQBUL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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