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檢察官陪富商宴飲74次 榮登「吃飯王」被

作者: Lailungsheng (原來我是蕭遠山...)   2021-02-21 00:06:21
※ 引述《hugh509 ((0_ 0))》之銘言
: 說真的,有錢人認識這麼多人
: 和熟識的人吃吃飯,有什麼過分?
: 只是對象剛好是司法官,難道司法官不能有朋友?
: 至於送禮收禮,本來就是友誼交流的一種
: 有朋友不送禮的? 有查到對價關係?
: 其實退一步說,有錢人有點特權也沒什麼
: 不然誰要努力賺錢,這社會本來就是這麼現實
: 不用對什麼都氣噗噗,沒有意義
看到你這種,我就覺得很森氣,
我認同綠狗領九萬可以跪舔,
問題就在…你我有領九萬嗎?
給有錢人特權的前提是…我他馬的要有領到九萬啊,
不然不就白白舔他懶覺了,
你要白白舔嗎?
我可不要…幹。
作者: shihho (winnies)   2021-02-21 00:08:00
司法改是心中最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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