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檢察官陪富商宴飲74次 榮登「吃飯王」被

作者: hugh509 ((0_ 0))   2021-02-21 00:00:09
說真的,有錢人認識這麼多人
和熟識的人吃吃飯,有什麼過分?
只是對象剛好是司法官,難道司法官不能有朋友?
至於送禮收禮,本來就是友誼交流的一種
有朋友不送禮的? 有查到對價關係?
其實退一步說,有錢人有點特權也沒什麼
不然誰要努力賺錢,這社會本來就是這麼現實
不用對什麼都氣噗噗,沒有意義
作者: eddisontw (沙丘)   2021-02-21 00:01:00
一年不到五次 根本普通朋友 不懂媒體為何誇大
作者: polestar0505 (notmolester)   2021-02-21 00:02:00
綠共執政前不是這樣說的啊 又雙標囉
作者: Lailungsheng (原來我是蕭遠山...)   2021-02-21 00:02:00
我認同贖罪券,有錢捐錢可以有特權,所以…錢呢?
作者: kenkenken31 (呆呆傻蛋)   2021-02-21 00:04:00
錢的來源不正當還可以換特權,好棒喔
作者: JONES0816 (小白)   2021-02-21 00:08:00
很有價值 等等去賭藍報到
作者: APUDOOR (APUDOOR)   2021-02-21 00:28:00
是你太單純還是真的不知道
作者: chen825 (神夜滅心痕)   2021-02-21 00:36:00
大放臭屁,好啦,我們都知道你會上網打字,很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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