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獨家】打臉李佳芬!遭控花韓國瑜獻金

作者: dioradio (HIRO)   2021-01-15 17:36:38
1.媒體來源:蘋果日報
2.記者署名:周昭平/高雄報導
3.完整新聞標題:
【獨家】打臉李佳芬!遭控花韓國瑜獻金住五星酒店 二告誹謗被檢方兩千字教育
4.完整新聞內文:
高雄市前市長韓國瑜的妻子李佳芬控告前立委參選人吳佩蓉,誹謗她疑用韓國瑜的政治獻
金住五星級飯店。檢察官日前偵結不起訴。但李佳芬聲請再議,指責檢察官適用法律錯誤
。檢察官日前駁回聲請,還在處分書中用2176字解釋誹謗罪等罪的犯罪構成要件,指她和
韓國瑜都是知名政治人物,言行不僅應受監督,還要有更高容忍度,不可為了保障個人名
譽而侵犯言論自由,否則將引發寒蟬效應。全案仍可聲請交付審判。
吳佩蓉是在2019年9月間,陸續在臉書發文質疑韓國瑜用庶民形象欺騙社會。因韓選市長
時使用政治獻金,膳宿費達94萬元,其中還有1筆台北萬豪酒店4萬多元消費。她仔細比對
韓國瑜當時沒台北行程,僅有李佳芬到台北代夫跑行程,所以質疑李佳芬入住萬豪酒店頂
級總統套房,還酸可能是為了考察愛情摩天輪,因該房可看到美麗華摩天輪。
當時韓國瑜競選辦公室解釋,膳宿費為助選的貴賓和團隊的食宿費用,一切競選費用皆符
合政治獻金法規定以及會計師認證。李佳芬則委託律師控告吳佩蓉毀謗。
受理此案的雲林地檢署檢察官偵查後認為,吳佩蓉文中提到包括政治獻金運用、李佳芬所
經營的維多利亞小學土地租金等資料,都屬公開、可受公評的資訊,所以評論有所本。且
韓國瑜當時為總統候選人、和李佳芬都屬具有影響力的公眾人物,不僅該受外界監督,還
有更高容忍度。就算吳佩蓉的言論讓人不快,也很難說是超過言論自由保障範圍,因此做
出不起訴處分。
但李佳芬不服,隨即向高檢署台南分署提出聲請再議。李佳芬主張先前不起訴處分書通篇
沒有審究吳佩蓉有沒有盡合理查證義務,調查她是否真的用政治獻金住萬豪酒店,就認為
這算是公共事務意見的表述,沒違法。她批評檢察官「適用法律錯誤、應調查而未調查。

結果檢察官用2176字解釋誹謗罪等法條,犯罪構成要件是「指摘或傳述足以毀損他人名譽
之事」、「誹謗故意」,不包括該事是否屬實。因個人名譽雖受法律保障,但若凡事都要
「真實抗辯」,要求行為人舉辦所言屬實,會讓人害怕被告而不敢發言,引發寒蟬效應,
侵害了《憲法》保障的言論自由。
檢察官接著指出,根據監察院公報,韓國瑜競選時確實有萬豪酒店單日高達4萬3,159元的
支出,吳佩蓉是質疑韓國瑜政治獻金使用不合常理,應可認為是她個人合理評論。
檢察官再次強調,韓國瑜夫妻是全國知名政治人物,操守言行本就該受外界監督,也要有
較一般人較高道德標準,對外界批評有更高容忍度。政治獻金是否濫用本來就可受公評,
李佳芬指謫原處分不當的說法無理,今年1日6日已發文駁回她的再議聲請。
對遭李佳芬控告獲不起訴及聲請再議被駁回,因正值李佳芬父喪期間,吳佩蓉未多所回應
,但她先前受訪時表示,自己是針對監察院公開資料提出質疑,韓國瑜喊「一碗滷肉飯、
一瓶礦泉水」,用此標準監督他卻遭李佳芬提告,批她提告嚇阻市民監督是侵害言論自由
,是亂訴濫訴,「根本是真權貴提告真庶民!」
李佳芬委任律師張捷安、郭瓊如表示,三位委任律師目前都未受當事人授權,無法對外做
任何回應,至於李佳芬是否會聲請再議,尚無法告知。
對此判決結果,高市府前新聞局長鄭照新說,「街上走路不小心撞到人也懂得道歉,不會
因撞到人沒犯法就掉頭走人。」此案法官對言論自由尺度雖採寬鬆標準,但不代表吳不需
要為錯誤說法與無端指控作出澄清道歉,這是最基本的政治道德。
對鄭照新說法,吳佩蓉回應酸問,「在路上撞到人的是誰?99萬高雄市民已經告訴你了!
」她反問鄭照新,在高雄打選戰的團隊為何動輒在台北知名餐廳和飯店消費,少則數千、
多則數萬,光萬豪酒店4萬3,159元,足以讓14人當天高鐵往返,為何要花4萬多元住六星
級酒店?一般選戰幕僚敢花這麼多錢住宿?
她要鄭照新打聽新北市長侯友宜和台中市長盧秀燕的2018年政治獻金,有奢侈花在六星級
飯店住宿與在高檔餐廳吃飯嗎?質疑韓國瑜選戰打一瓶礦泉水、一碗滷肉飯,說不請客、
不送禮、不要大魚大肉、不要滿漢全席來向全民政治獻金募款,結果翻開政治獻金帳目卻
在各地高檔飯店、餐廳消費好幾萬元,「你們團隊對得起當時力挺的高雄市民嗎?」更追
問,「政治獻金與選舉補助等剩餘款,全捐出去了沒?」
至於李佳芬本人看法,鄭照新表示,夫人目前重孝在身,一切以處理李父後事為先,他人
不便打攪,等到處理完畢,應該會再與律師討論如何後續處理。 《蘋果新聞網》致電李
佳芬,但她均未接電。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s://tw.appledaily.com/politics/20210114/GHKUP2ZURNCVDLA5VRYTJNTB5Q/
6.備註:
https://i.imgur.com/0vtWU7n.jpg
作者: haha7456   2021-01-15 17:38:00
爽!以為還是黑金大小姐嗎?
作者: CenaC (王葛格加油!!)   2021-01-15 17:38:00
這篇好像是法官用"言論自由"的名義叫人不要提告耶
作者: EdmundLi (君宰寰宇造天機!)   2021-01-15 17:39:00
真爽 住總統套房
作者: CenaC (王葛格加油!!)   2021-01-15 17:40:00
顏色正確可以告人 顏色錯誤法官還會叫你尊重言論自由
作者: kosuke (耕助)   2021-01-15 17:40:00
喜韓兒崩潰囉 ㄏㄏ
作者: CenaC (王葛格加油!!)   2021-01-15 17:41:00
給別人言論"自由"毀謗 還要有高容忍度 知道嗎
作者: livi362 (狼)   2021-01-15 17:42:00
檢察官啦,還法官看文都沒看清楚
作者: MK250 (鍵盤)   2021-01-15 17:44:00
地檢署認證
作者: abaddon (abaddon)   2021-01-15 17:44:00
這家人還在外面遊蕩,應該抓起關一輩子不要出來亂,丟台灣人的臉
作者: YishengSu (快樂的多多)   2021-01-15 17:45:00
法院認證
作者: CenaC (王葛格加油!!)   2021-01-15 17:45:00
檢察官啦 打錯而已 有比這個檢察官離譜嗎
作者: livi362 (狼)   2021-01-15 17:46:00
不起訴很離譜嗎?一堆都不起訴好嗎?
作者: zeumax (煙灰缸裡的魚)   2021-01-15 17:46:00
但人家嘴的去台北住酒店的事就是不存在的,這樣還叫打臉喔
作者: zz71 (zz71)   2021-01-15 17:46:00
C韓兒崩潰 哈哈
作者: CenaC (王葛格加油!!)   2021-01-15 17:47:00
當然很離譜啊 對方無證據抹黑 不就有白癡相信了
作者: MK250 (鍵盤)   2021-01-15 17:47:00
還有含粉被釣出來囉
作者: flavorBZ (愛BZ)   2021-01-15 17:48:00
綠色是正義的顏色
作者: CenaC (王葛格加油!!)   2021-01-15 17:48:00
我還以為抹黑指控是要有一定的界線 有人到現在還在韓粉的喊
作者: MK250 (鍵盤)   2021-01-15 17:48:00
含粉只准自己亂講話,可憐哪
作者: CenaC (王葛格加油!!)   2021-01-15 17:49:00
難道自己就不覺得吳抹黑別人是很惡劣的事嗎?
作者: livi362 (狼)   2021-01-15 17:49:00
你自己去看,不管什麼顏色,告妨礙名譽的超多不起訴
作者: zeumax (煙灰缸裡的魚)   2021-01-15 17:49:00
楊惠如是伴侶就很嚴重 造謠別人住飯店不嚴重 都是選舉期呢
作者: ivorysoap (ivorysoap)   2021-01-15 17:51:00
反觀dpp一直告人
作者: CenaC (王葛格加油!!)   2021-01-15 17:51:00
起不起是是檢察官自由心證 但不代表不起訴抹黑就是正確連這點判斷力都沒有
作者: plice (咖啡館之歌)   2021-01-15 17:52:00
反觀執政的民進黨 言論自由咧 笑死
作者: zeumax (煙灰缸裡的魚)   2021-01-15 17:53:00
法院認證楊惠如特別下賤骯髒,令人噁心
作者: meatbear (肉圓熊)   2021-01-15 17:55:00
有臺灣價值的檢察官
作者: johnny9667 (大八)   2021-01-15 17:56:00
作者: mikechang829 (Back,Perspired)   2021-01-15 17:58:00
算吳好運 今天換綠營的提告她就挫賽
作者: monkeydog119 (猴狗雷)   2021-01-15 17:58:00
作者: MK250 (鍵盤)   2021-01-15 17:59:00
反正都推給司法不公就好了
作者: aasdqwe (仲)   2021-01-15 17:59:00
台灣價值點滿的檢查官
作者: zeumax (煙灰缸裡的魚)   2021-01-15 18:02:00
是啊楊惠如成了人家老婆就造謠,所以司法認知過街蟑螂公平
作者: Xceberus (foux du fafa)   2021-01-15 18:03:00
吳佩蓉 誰?https://i.imgur.com/hl2Sfm7.jpg柯韓粉氣暈在廁所 QQ
作者: tony0501 (tony)   2021-01-15 18:08:00
庶民
作者: nolovemore (東方朔月)   2021-01-15 18:10:00
不可為了保障個人名譽而侵犯言論自由?綠營表示
作者: dioradio (HIRO)   2021-01-15 18:11:00
2樓是中國人吧?連台灣的判決書都不會看嗎?
作者: v19791119 (阿育)   2021-01-15 18:15:00
傻傻的,去抹黑紅柯也都沒事
作者: foolfighter (傻瓜鬥士)   2021-01-15 18:18:00
柯憐喔
作者: senma (ライフ☆ライン)   2021-01-15 18:18:00
作者: b777787 (冬瓜)   2021-01-15 18:19:00
柯韓粉爆氣
作者: shihkai (加油吧~)   2021-01-15 18:20:00
這言論自由很有台灣價值....
作者: CenaC (王葛格加油!!)   2021-01-15 18:21:00
zeumax 你認為別人講楊那是不對的 然後你就認為吳造謠對?
作者: jiayuan (jiayuan)   2021-01-15 18:31:00
抹黑影射明明就是台灣選舉的一部分 哪裡惡劣了
作者: ga652206 (Sing)   2021-01-15 18:36:00
所以真的有開發票啊XDD
作者: kkkaq123 (negneghi)   2021-01-15 18:36:00
報導都寫確實有了 還能護航真的沒問題嗎
作者: ga652206 (Sing)   2021-01-15 18:37:00
萬豪是誰去住的啊
作者: neoa01 (bravo)   2021-01-15 19:08:00
這檢察官很有台灣價值啊,我都為被民進黨告的那些人感到委屈了不過也不意外啦,看看總召柯兒那件XD更扯
作者: tw2000 (打個冷顫)   2021-01-15 19:12:00
喜韓兒哭暈
作者: sucao (總裁)   2021-01-15 19:16:00
顏色不對 要怎麼告的起來
作者: s81048112 (**********已加密)   2021-01-15 19:21:00
柯韓糞寄生仔崩潰
作者: qqoooo (有種果汁真好喝)   2021-01-15 19:27:00
有點扯 婉君請按讚
作者: will1205 (達達)   2021-01-15 19:29:00
垃圾蚵韓糞氣哭
作者: time3Q (緣分落地)   2021-01-15 19:40:00
蘋果顏色正確
作者: getx105 (生吃臭豆腐)   2021-01-15 19:41:00
可憐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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