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立院初審通過 實價登錄2.0罰則加重

作者: slimak (shady)   2020-12-22 09:54:08
立院初審通過 實價登錄2.0罰則加重
2020-12-22 00:54 經濟日報 記者鄭鴻達/台北報導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昨(21)日審議通過「實價登錄2.0」修法,除行政院版草案既有的成交
案件揭露至門牌或地號、預售屋納管、增訂主管機關查核權等三大重點,立委更當場「加碼
」,將相關罰則加重至最高100萬元,並建立紅單交易納管機制,且禁止轉售。
行政院提出包括《平均地權條例》、《地政士法》、《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等「地政三
法」修法草案,昨天經與朝野立委溝通後,內政部提出再修正條文,並由立法院內政委員會
審查通過,將擇日送立法院會處理。
內政部次長花敬群表示,本次修法除預期要修的交易門牌揭露、預售屋納管、主管機關查核
權等,也建立紅單納管機制,包含紅單的書面應包含與不應包含事項,以及禁止轉售條款,
並加重相關罰則。
花敬群說,本次審議特別將紅單轉售罰則,提高到比內政部原版本高,盼透過如此較高的行
政罰鍰管制,讓民眾知道政府高度不樂見紅單轉售,盼讓紅單能回歸到原本「小定」的本質
,而非作為投機炒作標的。
本次修法,包括成交案件的門牌、地號須完整揭露,並溯及已揭露案件;增訂主管機關查核
權及查核範圍;增訂對預售屋銷售,應在銷售前以書面報請地方政府備查,並在交易後30日
內申報登錄資訊。
對於未申報或申報不實者,只給一次改正機會,後續仍未改正者,罰鍰從原版本的15萬至75
萬元,加重至30萬至100萬元,且從現行以案件數處罰,改為按戶(棟)處罰。
草案也將預售屋交易比照上述規定納管及制訂罰則,對預售屋契約中,若有不合應記載及不
得記載事項,一經查獲,就會按棟(戶)處以15萬至100萬元罰鍰。
至於未來如何落實主管機關查核權?內政部長徐國勇答詢時,強調與財政部或相關銀行調取
資料的「書面查核」最重要,必要時也會與與公平會、消保處、地政、營建機關等機關,不
定期、不通知、不預警地突襲性查核。
https://reurl.cc/bRLgME
備註:說實在這個法也拖很久,但至少不動產交易資訊更齊全。實價登錄是個工具,買賣房
子還是要自己做點功課。
作者: kingtama (金魂)   2019-12-22 09:54:00
什麼時候不分類罰則也要加重
作者: takeda3234 (Tak)   2020-12-22 09:55:00
後續希望無改三讀
作者: STi2011 (鳥王達)   2020-12-22 09:55:00
礦業法:
作者: toomtoom (monteport)   2020-12-22 09:57:00
囤房稅:
作者: ptt0812 (要你命3000)   2020-12-22 09:57:00
看邱顯智的表情就知道這個修法不痛不癢
作者: sturmpionier (sturmpionier)   2020-12-22 09:57:00
笑死
作者: qama (G.M.T.)   2020-12-22 09:58:00
100萬...蛤?
作者: zong780405 (Tikky)   2020-12-22 09:59:00
沒三讀就是做樣子啦,無能無恥民進黨
作者: qama (G.M.T.)   2020-12-22 09:59:00
應該要用%數啊...奇怪 遇到這種的就忘記了??
作者: iamsocool (焚琴煮鶴殺風景)   2020-12-22 10:01:00
一棟都有破億的還最高100萬....
作者: DWR (羅傑)   2020-12-22 10:11:00
我猜拖到2022選舉完啦 然後再來個實價登錄0.25的
作者: DavidGuetta (大衛 庫塔)   2020-12-22 10:11:00
垃圾黨到時候又變0.5
作者: AustinRivers (我盡力了Q___Q)   2020-12-22 10:44:00
演戲
作者: xhung (xhung)   2020-12-22 10:53:00
重罰100萬... 廢到笑... 怎麼不罰造假差額x10 ???
作者: sugoi5566 (斯勾以內 Asia No.1)   2020-12-22 11:13:00
應該以當地房價比例為基準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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