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女戶頭莫名多1.5萬元,1個月後被告衰喊

作者: cth0204 (五倍祝福的~屎)   2020-12-11 14:08:41
看完 我也笑笑了
————
先說明 不是自己的錢 本來就該還
但還錢也是要合法的步驟
————
我不知 此篇作者是不是金融從業人員
翻翻一下操作手冊 跟上金融法規課程
確定是這樣就可以?
基本上匯錯款 要入款戶存戶還錢
簡單步驟 當然就是存戶自己轉帳回去
就當作朋友兩人 無聊 互相匯款 就沒這回事
這是最簡單 也不用動到公務機關幫忙
就是私底下解決 但這不是正確解決之道
我等等要說的 才是正確的流程
—————
匯款人寫錯帳號 就要匯款人去負責
如果是 銀行櫃員出錯 就是銀行處理
這前題要先說一下 然後流程一樣
我就假設A銀行端出錯啦!
(客戶永遠不會錯)
A銀行要發文給B銀行與收款人(衰小人)
上面要註明 什麼人、什麼時間、多少金額
一些阿里阿雜的事
B銀行收到公文 一定會去聯絡衰小人
衰小人會說 我在國外 無法辦理
也無法轉帳給匯款人唷!
(現在很多不用印章 都用親簽領錢)
此時B銀行就要寄
對帳單、取款條、委託書、授權書
給衰小的人 還要附上回郵信封
(產生費用B銀行可以跟A銀行討 通常不會)
對賬單:讓存戶看明細確實收到不該收到的錢
取款條:當然是把別人匯錯的金額寫好
然後用印或是簽名
委託書:可能委託家人、或B銀行的誰啦!
兩邊說好就好
授權書:可以授權B銀行*單次*無摺提款
最好註明什麼原因
(B銀行都要準備好、所以承辦人也很衰小)
匯款單其實都能幫忙寫 都沒問題
反正取款條該用印 蓋簽名的都有
委託書、授權書都有簽名或用印 就好
就這樣!
————
大家一定覺得 為什麼這麼麻煩?!
沒錯 就是這麼麻煩
大家存在銀行的錢 不是隨便就能給別人領走
一定要走正常程序
因為銀行有管理與保障存戶的責任
你我都沒碰到相關問題 也不清楚細節
我只是把正確的流程說出來
金管會 現在很注意銀行這些細節
打擊資恐犯罪 洗錢啦!詐騙啦
不符規定都是罰很重的(感恩兆豐金?!)
所以去金融單位辦事 別靠邀櫃員了
很多規定 都是政府要求 沒做到 要罰錢
去匯款一定金額以上 櫃員沒關懷還要被罰
冷涼卡好勒!
※ 引述《milk7054 (ok)》之銘言:
: 銀行只會打客戶留存電話,
: 不會因為你家人說你住國外,
: 專程打國際電話給你,客服
: 只會跟你核對基本資料,不
: 會吃飽撐著看你是否真的用
: 國際電話來電(銀行又不負責徵信)
: 所以3月打電話給銀行,
: 4月被告,銀行沒義務幫你達成
: 協議或者跟對方確保你人真的
: 住國外
: 很多要錢慢慢還的說詞,
: 我叫我老婆去匯款(右手老婆?看起來就不像養的起老婆...)
: 抱歉抱歉工作很忙,下禮拜再匯(看起來很閒那種)
: 催好幾次就開始不耐煩,
: 假如存摺印鑑在國內,
: 叫家人寫提款單跟匯款單不就好了(從存摺扣款)?
: 1萬5能搞到被提告,感覺很戲
: (幾十萬幾百萬就算,呵呵)
: ※ 引述《SuperSg (○(#‵ ︿′ㄨ)○森77)》之銘言:
: : 1.媒體來源:yahoo!新聞/TVBS
: : 2.記者署名:林保宏
: : 3.完整新聞標題:女戶頭莫名多1.5萬元,1個月後被告衰喊:我是受害者
: : 4.完整新聞內文:
: : 一名女子日前在網路分享,她提到自己長年旅居國外,今年3月收到銀行的電子郵件
通?
: : ,指稱有人誤匯了1.5萬元新台幣到她的戶頭,但由於人在國外無法轉帳,於是就和
對?
: : 溝通並達成協議,等到6月返台再歸還。不料返台後卻發現,對方竟然在4月對她提告

: : 她傻眼錯愕地直呼「明明我才是受害者,為什麼會變成被告?」
: : 女子今(10)日在臉書社團「爆怨公社」表示,今年3月24日收到銀行寄來的電子郵
件?
: : 知,有人誤存1.5萬元到她的帳戶,希望她立刻回覆,女子表示收到通知後,立刻就
查?
: : 了帳號,戶頭果真多出1.5萬元,隨即去電銀行處理。
: : 女子提到,她說自己人在國外無法轉帳,必須要等到6月返台再匯還,於是也和銀行
達?
: : 協議,約定6月再聯繫。女子還說,6月初她返台後,月中接到銀行電話,雙方說好扣

: : 300元國際電話費後,僅需匯還1萬4700元到銀行指定帳戶,最後女子也在6月19日完
成?
: : 當時銀行還承諾還款之後就不會有後續的法律問題。
: : 自從6月返台到9月離台期間,女子說自己的確並未收到銀行、法院的公文或電話,不

: : 日她在司法院網站搜尋時,發現自己被指控不當得利,而且從4月開始就一直到現在
,?
: : 覺得名譽受損委屈地說,「明明我才是受害人,為什麼會變成被告?我長到38歲第一

: : 到自己被告」,這讓她更氣得直呼,「如果這事情不解決,等我明年回台,我也要讓

: : 也感受一下莫名其妙被告是什麼心情!」
: : 而且更讓女子不解的是,母親曾去電給銀行聯絡當事人,對方說已在8月到法院撤告
,?
: : 我不懂的是我6月19日匯還款,為什麼他8月才撤銷,然後8月22日還有叫我去開庭的
公?
: : 」。
: : 該篇貼文一出,立刻引發網友熱議和回應,大多數人替女子抱屈,直呼「真是無妄之

: : 、「真的是躺著也中槍」、「自己做錯事還敢告別人,這種人還蠻不講理的,不要把

: : 犯的錯合理化,別人的時間不是時間,還要因為鳥事去處理」。
: :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https://bit.ly/2W5kVW2
: : 6.備註:38歲... 阿姨我不想努力了!
:
作者: lianli1024 (Morningstar)   2020-12-11 14:11:00
正確流程就是這樣
作者: nikewang (耐騎王)   2020-12-11 14:11:00
理專盜領存戶的錢就滿方便的
作者: yannicklatte (Brandy)   2020-12-11 14:16:00
作者: cth0204 (五倍祝福的~屎)   2020-12-11 14:17:00
那是存戶把存摺、印章給理專 自己也有責任,金融單位不能保管存摺或印章、除非客人忘了拿走 還要登記簿冊 不然被金檢到 罰很重
作者: userpeter (smallmin)   2020-12-11 14:18:00
好文推! :)
作者: becareful (Love of My Life)   2020-12-11 14:19:00
推,另涼
作者: RRADA (HIRO)   2020-12-11 14:31:00
本來就是,連私底下給雙方聯絡資料要他們自己匯回去都不行
作者: Sugimoto5566 (馬丁)   2020-12-11 14:32:00
跑那麼麻煩應該找那匯錯錢的87收處理費才對
作者: SPAEK (小雞)   2020-12-11 14:42:00
私了 遇到機掰郎 問題只會多更多
作者: Belanice (龍杰)   2020-12-11 14:55:00
專業推
作者: lion198 (n/4)   2020-12-11 15:05:00
上班太閒XD,可以開始叫熊貓或uber了
作者: fanny0825 (花花琳)   2020-12-11 15:20:00
作者: cth0204 (五倍祝福的~屎)   2020-12-11 15:38:00
發完這篇 就超忙了 暗
作者: kaojoe   2020-12-11 15: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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