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魯臺灣臺南城,民主聖地小市民。
在自家工廠當小小小學徒。
薪水:
1/3存起來,1/3孝親費,1/3日常開銷。
基本上一到五上班,午餐公司出。
有加班的話,公司也會出。
沒加班就回家跟家母吃。
所以一到五沒怎麼花到錢。
假日的話:
跟朋友聚會吃個飯喝個咖啡。
或是跟家人出遊。
這兩個也沒什麼巨額花費。
如果是跟女友約會的話,她薪水比我高,所以AA 後也不算什麼高消費。
基本上花比較多錢的地方就買書。
買書就看到喜歡的就買。
因為書太多,還把其中一間空的臥室改成書房。
一個人的時候,就泡杯咖啡在書房悠悠哉哉的看書。
算是假日的大確幸嘿。
前陣子,家父說要升遷加薪。
不過按照1/3法則,我想生活應該也差不了多少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