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立法院初審 民法成年年齡下修為18歲

作者: relax911 (Lmerro)   2020-11-25 17:45:29
1.媒體來源:
中央社
2.記者署名:
王揚宇
3.完整新聞標題:
立法院初審 民法成年年齡下修為18歲
4.完整新聞內文:
(中央社記者王揚宇台北25日電)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今天初審通過民法部分條文修
正草案等案,將現行民法成年年齡20歲,下修為18歲;待立法院三讀修正通過後,最快民
國112年1月1日施行。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今天併案審查民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等案;作為民法主管機關的
法務部指出,鑑於現今社會網路科技發達、大眾傳播媒體普及、資訊大量流通,青年的身
心發展及建構自我意識的能力,已不同以往,社會各界也有調降民法成年年齡為18歲的倡
議。
法務部表示,考量現今世界主要各國立法例,多以18歲作為成年年齡者,例如日本於2018
年6月修正民法,將成年年齡自20歲下修為18歲,而且現行法制上,有關應負刑事責任、
行政罰責任的完全責任年齡,也均規定為18歲,與民法成年年齡有異。
法務部指出,為避免使外界產生權責不相符的感覺,經審慎研議後,修正民法第12條規定
,將成年年齡自20歲調降為18歲,並增修相關配套規定。
經在場立委與官員討論後,通過國民黨立委謝衣鳳、鄭麗文、溫玉霞、洪孟楷、林奕華及
民進黨立委周春米、鍾佳濱、高嘉瑜,及時代力量立法院黨團,與行政院、司法院所提等
10個版本,將民法「滿20歲為成年」的條文,改為「滿18歲為成年」。
此外,委員會今天也初審通過相關配套條文,例如將現行訂婚年齡為「男未滿17歲,女未
滿15歲者,不得訂定婚約」,改為「男女未滿17歲者,不得訂定婚約」;結婚年齡部分,
現行規定為「男未滿18歲,女未滿16 歲者,不得結婚」,改為「男女未滿18歲者,不得
結婚」,並刪除「未成年人結婚,應得法定代理人之同意」的條文。
多名立委也關心,民法成年年齡下修為18歲時,會不會影響相關人等的既有利益,以及對
社會產生衝擊;委員會今天初審通過條文有明定緩衝期,為112年1月1日施行,而屆時未
滿20歲者,已享有至20歲或成年的權利、利益,除法律另有規定外,可以繼續享有到20歲
。(編輯:郭無患)109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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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omfg5487 (suPeRthICc)   2019-11-25 17:45:00
所以能幹嘛
作者: kimp01pr1nce (不知道該取甚麼)   2020-11-25 17:46:00
提早兩年幹砲,父母的管不到。嘻嘻
作者: louise13 (*-/0%$^$#@@!#%^)   2020-11-25 17:46:00
古代14歲就可以結婚了,你拖4年要幹嘛?
作者: SilentBob (阿區~)   2020-11-25 17:47:00
提早兩年投給民進黨 幸福又溫暖
作者: s999 (999)   2020-11-25 17:47:00
還不是綠共為了年輕人的選票
作者: giggleboy (科科笑男孩)   2020-11-25 17:48:00
該修的不修 五四三的倒是改很快
作者: ymib (網路小白)   2020-11-25 17:49:00
18歲買機車不用爸媽簽名
作者: KEYSOLIDER (SOLIDER)   2020-11-25 17:49:00
科韓老人:可惡阿 年輕人一定支持民進黨
作者: ymib (網路小白)   2020-11-25 17:50:00
超過18歲撞死人爸媽不用賠
作者: poqwiuer (robert)   2020-11-25 17:51:00
下修性自主權好嗎? 現在高中生都很成熟了啦
作者: pkmu8426 (巴426)   2020-11-25 17:51:00
繼續少子化
作者: KEYSOLIDER (SOLIDER)   2020-11-25 17:52:00
韓黑父母不崩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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