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傳LINE要你加班!勞工截圖就可告:雇主恐

作者: xadeju (良心)   2020-11-25 17:44:13
1.媒體來源:
三立
2.記者署名:
蔡欣妤
3.完整新聞標題:
傳LINE要你加班!勞工截圖就可告:雇主恐罰100萬
4.完整新聞內文:
隨著網路科技發達,人手一機便能隨時隨地完成工作,但也因為這樣,越來越多勞工反映
雇主常利用通訊軟體在假日交辦業務,對此,勞動局局長陳信瑜表示,只要勞工出示雇主
交辦業務的證明,例如通訊軟體的對話截圖,或是電子郵件的內容等等,就都會被認定是
雇主要求勞工加班,依法應計入工作時間並且核算加班費,違者可處新臺幣2萬到100萬的
罰鍰。
陳信瑜局長指出,近年來因產業變遷,經濟活動愈趨複雜多元,勞工在事業場所外從事工
作之類型日益增加,與傳統或固定於雇主之設施內或指定場所提供勞務之型態不同,為提
供事業單位就在外工作勞工之「工作時間」認定及「出勤紀錄」記載之參考,勞動部訂定
了「勞工在事業場所外工作時間指導原則」,讓事業單位有所遵循。
陳信瑜局長進一步的說明,只要是雇主指派勞工辦理業務,依法就要登載工作時間,做成
出勤紀錄,沒有依法置備出勤紀錄,可以被處9到45萬的罰鍰。另外縱使勞工是在家中或
公司以外的地點完成工作,辦理業務的日期及時數也會被分別計入出勤日數、每日12小時
或每月46小時上限的範圍內,除應該要依法給予勞工加班費用外,若連續工作超過6日,
更可能違反一例一休規定。
最後,陳信瑜局長呼籲,雇主應該要留意這樣的問題,以避免勞資爭議的發生,如果有任
何認定上的問題,都可以透過1999市民熱線加以詢問,獲得進一步的資訊。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s://pse.is/3alhh5
6.備註:
作者: testutw (末撤)   2019-11-25 17:44:00
等有老闆被罰一百萬再推回來 恐哩
作者: missingkid (Idordor)   2020-11-25 17:45:00
完直接失業
作者: yang421 (平凡就是不平凡)   2020-11-25 17:45:00
告完就回家吃自己了啦~告?說得比唱得好聽咧~國考精英?
作者: david3809 (霜月薰)   2020-11-25 17:45:00
作者: bamama56 (bamama)   2020-11-25 17:45:00
恐而已
作者: mrfootball (mrfootball)   2020-11-25 17:45:00
恐?
作者: omfg5487 (suPeRthICc)   2020-11-25 17:45:00
沒人敢告啦
作者: LargerThanU (大過你)   2020-11-25 17:45:00
哈哈哈哈哈
作者: hyuchi0202 (被刺激到了)   2020-11-25 17:45:00
禮拜五交辦就好啦,下週一記得交出來
作者: hey5566 (56天團)   2020-11-25 17:45:00
重罰兩萬 穴穴指教
作者: rongun   2020-11-25 17:45:00
老闆:你這週末不准來加班,不准來加班哦
作者: cs09312   2020-11-25 17:45:00
2到100萬 會罰到100是要笑鼠誰
作者: A80211ab (我愛買菜)   2020-11-25 17:46:00
當然是2萬 哪次100萬?
作者: kuosambition (阿國的野望)   2020-11-25 17:46:00
截圖就可告,告了就失業,欲找新工作,面試知過往,
作者: Gedu (風花)   2020-11-25 17:47:00
重罰兩萬五 再高老闆要出走了
作者: kuosambition (阿國的野望)   2020-11-25 17:47:00
業界永不用。
作者: ebeta (回台後時間不夠用)   2020-11-25 17:47:00
恐=不會
作者: DIDIMIN ( )   2020-11-25 17:48:00
有罰到一百萬的案例再說啦,不然都覺得局長在唬爛
作者: whiteegg (只是一顆蛋)   2020-11-25 17:48:00
老闆拿你的獎金來付罰款
作者: paul26277 (空杯子)   2020-11-25 17:48:00
告下去是員工自己家破人亡
作者: eDrifter   2020-11-25 17:48:00
雖然知道100萬講"心酸"的 但願意對這種行為進行處理 還是給推
作者: baboosh (大王椰)   2020-11-25 17:48:00
2萬到200億 大家都知道只會2萬 最高死刑通常10年不到
作者: lucifier (lucifier)   2020-11-25 17:48:00
按照行政機關的比例原則,只能從兩萬慢慢罰起
作者: hitsukix (胖胖)   2020-11-25 17:49:00
罰到再跟我講啦
作者: baboosh (大王椰)   2020-11-25 17:49:00
沒權沒勢 17萬 2年 有權有勢 7億也能放出來
作者: lucifier (lucifier)   2020-11-25 17:49:00
你罰到五十萬時業主就直接開律師團跟你訴願行政訴訟了
作者: pokyhoyo (POPO)   2020-11-25 17:49:00
最高罰到2兆都沒差 那次不是挑最低
作者: lucifier (lucifier)   2020-11-25 17:50:00
最後大家都乖乖罰兩萬省事,爆料者順便下去換工作惹
作者: hyghmax1202 (Winne_Yang)   2020-11-25 17:51:00
問題是誰敢告?被秋後算帳怎麼辦?沒有一個嚴懲能讓雇主守法 任何「檢舉」都只是懲罰勞工自己而已
作者: kuosambition (阿國的野望)   2020-11-25 17:51:00
罰則麻煩依公司資本額連動,不然大公司根本無感
作者: abadjoke (asyourlife)   2020-11-25 17:51:00
作者: atubr (阿土)   2020-11-25 17:52:00
作者: kuosambition (阿國的野望)   2020-11-25 17:52:00
還有那種你去檢舉,還把你的名字直接跟公司說方式,
作者: turbomons (Τ/taʊ/)   2020-11-25 17:52:00
對於自己不會去跟老闆講的政府 是要恐個屁
作者: kuosambition (阿國的野望)   2020-11-25 17:53:00
不就像是通知公司,你們員工有人在亂,麻煩處理一下
作者: whiteflora6 (whiteflora6)   2020-11-25 17:54:00
爆料者立馬被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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