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 《anti87 (天機老人)》 之銘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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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魯昨天走無號誌的斑馬線要過馬路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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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被遠方一台汽車大爺按喇叭示意他要先衝過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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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記得前陣子政府有說要針對「不禮讓斑馬線行人的駕駛開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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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經過了那麼久?汽車自認為是馬路霸主的情況改善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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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位怎麼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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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個月在台北市遇過類似的情況
之後馬上填寫台北的陳情系統
敘述時間、地點與旁邊的監視器
期望他們開罰該汽車
並使用科技執法
得到的回覆是
已將未禮讓行人做為科技執法考量
就這樣...
請問是不能使用這樣的程序檢舉嗎?
該如何檢舉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