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 蘋果日報
2.記者署名:(林媛玲/台北報導)
3.完整新聞標題: 扯!大樓地下室藏31個廚房130個爐火全天運作
議員轟北市府:踢皮球
4.完整新聞內文: 共享廚房成為近年新興產業,業者承租一處地點隔成許多房間,
再出租給人當作餐廳或共享廚房,可節省許多租屋成本。
今北市議員簡舒培在北市工務部門質詢時,
踢爆有業者在大安區信義路4段承租地下室經營共享外送廚房,
且設置有31個廚房多達130個爐火,以餐廳登記使用執照業,恐衍生公安疑慮。
簡舒培表示,萬一發生大火,危害的是大樓住戶的居民安全問題。
她怒轟,市府各單位互踢皮球,直批
「有31個廚房叫餐廳嗎?
行業別叫做餐廳,你們都在睡覺嗎?」
簡舒培今質詢時提供資料顯示,
業者承租大安區信義路四段153-155號雲門大樓地下室經營共享廚房,
總使用面積為696.72平方公尺,但座位區面積僅60.69多坪分公尺,
占不到1成,且短短不到70公尺走廊卻隔出31間廚房,儼然是大型廠房,
現正在施工當中,完工後預計會有130個爐火設備,
北市建管處卻核准業者餐廳申請使用執照。
簡舒培轟「31個廚房,有6分之1是座位,6分之5是廚房,這還是餐廳嗎?」
業者稱以外送為營運方式,卻向市府申請的是餐廳,此案卻可能24小時營運,
這樣還可認定為餐廳?
至於31個廚房消防安全設備及環境衛生問題的認定是否與一般餐廳相同?
倘若發生火災,倒楣的是住在相同大樓的一百多個住戶。
對此,都發局長黃景茂表示,因過往沒有類似的案例及經驗,對於行業業別認定有疑慮,
將會同北市商業處進行認定。
消防局則表示,餐廳消防標準屬於甲類,此案本身有爐火,所以才訂定為甲類場所。
北市商業處則表示,行業別是依中央標準來認定,
餐館類現場有設置座位認定為「一般餐廳」,
外送則認定為「其他餐飲業」,
此案公司項目屬於多角化機營,要分別依照實際狀況去認定,
當初在9月有做營業項目審查。
北市產發局則指,這種經營方式確實是新興型態,會針對此案去詢問經濟部,
而這案子態樣部分,是否需要工廠登記,會盡快去確認。
由於共享廚房正進行施工,簡舒培認為對於地下建築物要作為共享廚房的設置有疑義,
北市府應認定清楚,不能等外商來投資後發現等整個裝潢都做好又不能營業,
或是民眾抗議才要來處理,更要求在尚未進行確認前,
有關消防安全、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及餐飲衛生管理評核等許可都暫緩核發許可。
關於此案,明天上午簡舒培將會同市府相關單位前往現場會勘。
(林媛玲/台北報導)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s://tw.appledaily.com/life/20201012/OJUMNAWKLZGFZPKDEWOZKXPS7A/
6.備註: 鄉民不是酸地下室沒人要住?房東很精明好不好 外送興起 變共享廚房 發大財
https://i.imgur.com/V73yxvC.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