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
蘋果新聞網2020年10月11日
2.記者署名:
寶智華/雲林報導
3.完整新聞標題:
得不償失!狡猾男加688元霸王油 法官這理由判罰58倍
4.完整新聞內文:
有毒品、公共危險及強盜前科的李姓男子(43歲),今年3月27日開小貨車到虎尾鎮林森
路福懋加油站,加滿688元柴油後,趁員工列印發票不注意之際,未付錢即開車揚長而去
,涉嫌詐欺罪被逮捕。李男出庭偵訊時,以自己有精神疾病狡辯,法官認為他前科累累,
入獄服刑毫無教化成效,加重判處40天拘役,得易科罰金4萬元,結果逃了一桶霸王油,
得再罰58桶油錢,可說是因小失大,得不償失。
虎尾警分局偵查隊長李志文表示,李男明知身上沒錢,仍向加油站員工表示要加滿油,等
員工加滿油後返身列印發票之際,直接開車逃逸。加油站員工持李男的加油發票報警,告
李男涉嫌詐欺。警方根據加油站的監視畫面,循車籍資料傳喚李男到案,李男看到加油站
的監視畫面,辯無可辯,坦承自己加了688元柴油沒付錢。
李男出庭應訊時,向法官辯稱,因為自己經常被關,無業、未婚,出獄後在家幫母親賣豬
肉,經濟狀況普通,而且自己還有精神疾病,有台大醫院雲林分院的就醫紀錄,才會異想
天開加霸王油。
法官認為李男前科累累,經法院判處罪刑確定,並執行完畢,理應產生警惕作用,返回社
會後能因此自我控管,然而卻故意再犯本案詐欺取財罪,所顯現的惡性足以證明之前入獄
服刑毫無成效,有必要加重其刑,9月30日判處拘役40日,如易科罰金,以1千元折算1日
,並追徵688元油錢。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s://tw.appledaily.com/local/20201011/A7IOROUCKRCQRKJMOHCJBZUV3I/
6.備註:
加重判刑拘役40天得易科罰金4萬元 這好像有點輕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