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三立
2.記者署名:劉芝宇
3.完整新聞標題:7200元找出租女友只能抱抱!魯男凍未條拉進樹叢…下場超慘
4.完整新聞內文:
現在能「出租」的東西無奇不有,去年一名陳姓男大生透過仲介平台,以3小時7200元台
幣的價格找來一名正妹當「出租女友」,女方事先說明「約會」時只能牽手和禮貌性的擁
抱等,怎料,陳男仍控制不住自己的慾望,將女方強拉進北市大安森林公園樹叢內侵犯未
果,事後遭台北地院依「強制猥褻罪」判6個月徒刑,得易科罰金18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
根據判決書指出,18歲的陳男於去年7月,透過LINE上的出租仲介平台想找一名正妹伴遊
,價格談好後,雙方就約出來見面,但女方告訴他約會過程「只能牽牽小手、摸摸頭或擁
抱一下下」,怎料,見面後陳男見「出租女友」實在太漂亮,竟控制不住私慾,對該女子
上下其手。當晚8時許,2人散步到大安森林公園內聊天,陳男卻突然以「要綁架對方」為
由恐嚇,隨即將女子拉進公園樹叢內,對她上下其手、撫摸大腿,還扯開女生領口窺看胸
部。
該女子嚇得趕緊逃跑,之後哭著前往警局報案,陳男也被傳喚、送辦,台北地方法院日前
審結該案,認定陳男為了滿足私慾,不顧女方反對仍執意猥褻,已侵犯對方的身體自主權
,但因他坦承犯行且無前科,加上年紀尚輕、智慮未深等,決定判6月徒刑,得易科罰金
18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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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備註:還好身為魔導士的我忍的住ㄟ(′‧ω‧‵)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