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件事真的滿奇怪的
如果有公佈更詳細的合約還有效益以及報表
願聞其詳
首先
1.把小孩成長史當展覽主題?展覽品?
好,因為小孩的粉絲追蹤數很多,依照慣例,有社會公共性。
2.展期到明年?
已經超越了一般展覽的長度了,一開始以生日慶生為由,但展期拉這麼長,那是不是可以一路展到18歲成人?
3.捷運效益
因為人潮帶動來搭機捷? 出租廣告的效益會比因為這個展覽帶來的人潮還多吧。
4.互惠
大頭佛公司省了場地費,桃園捷運公司省了找藝術家來策展的費用,但感覺哪裡怪怪的
???你們的彼此互惠了,可是沒有惠到整體效益或是收益上,甚至乘客跟成長史被當
展覽品的小孩,都是無意識甚至被動接受...
意外的是,一開始並沒有說明這是免場地費的,有點像之前那個在日本滯留的一百多萬
保險,有點誇大其詞。個人感覺其實真正的受益者應該算是蔡阿嘎吧,也並不是蔡桃貴,
或是機捷跟民眾,公共運輸沒有收到租金,其實以政府來說沒什麼收益,蔡只是幫自己賺到
好感度以及知名流量度,要自費辦在那種地方,時間那麼長,是很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