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吸毒子弒母「無期逆轉判無罪」 高院認定

作者: qq204 (好想放假...)   2020-08-21 13:14:50
1.媒體來源:
民視
2.記者署名:
綜合報導
3.完整新聞標題:
吸毒子弒母「無期逆轉判無罪」 高院認定喪失辨識及控制能力
4.完整新聞內文:
2018年發生在桃園中壢的逆子弒母案,當時33歲的梁姓男子因毒癮失控,拿菜刀在家追砍
母親,最後斬首母親,把頭從12樓住家往下丟。一審判處無期徒刑,二審判決今天出爐,
高等法院認定他弒母當下喪失辨識及控制能力,改判無罪,全案仍可上訴。
高院發言人王屏夏說明,撤銷原審有罪判決,最主要原因是在於「精神方面」的問題,這
也涉及刑事責任成立的罪責,原審依照被告在案發後的表現,和桃園療養院精神鑑定結果
,認為被告在辨識能力和控制能力方面並沒有完全喪失,只是較常人顯著降低,因此仍具
有罪責。
王屏夏指出,本院合議庭經過調查審理後,認為依照被告在案發後的表現,以及被告施用
毒品的情形來看,被告的精神狀況應達到,辨識能力和控制能力都已經喪失的程度,主要
是因為被告長期服用多種毒品的習性,案發前也有施用安非他命及卡西酮類毒品。
王屏夏表示,本院合議庭請法務部法醫研究所及台大醫院做鑑定結果,認為卡西酮類毒品
在臨床上,相較於傳統的神經興奮型毒品,更容易讓多重施用毒品濫用者,誘發急性精神
病症,會產生躁動、暴力、意念思緒混亂及幻覺情形。
王屏夏說,合議庭參酌被告案發後,跟警察對峙時所產生的思緒混亂及言行舉止的狀況,
認為被告當時應處於「脫離現實」狀態,因此認為被告辨識能力及控制能力都已喪失,依
照刑法19條第一項規定,不成立這項罪責。
他說,庭上責付桃園市衛生局接手被告,庭後經由連繫後,桃園市衛生局也已派遣專人護
理師辦理責付手續,依照精神衛生法相關法規,對被告作適當處理。
有吸毒前科的梁姓男子於2018年10月18日晚間7時許,在桃園市住處突然持菜刀、開山刀
追砍67歲母親,並將母親頭顱從12樓丟下來,警方到場攻堅破門,在屋內找到梁母軀體;
一審法院參考精神鑑定意見,認定他因吸毒致精神障礙,且死者女兒希望不要判處死刑,
因此判處無期徒刑。二審於7月底開庭,檢方求處死刑,今天判決結果出爐,改判無罪,
可上訴。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s://www.ftvnews.com.tw/news/detail/2020820W0055
6.備註:
作者: t81511270 (justlikeING)   2020-08-21 13:15:00
動物 無辨別能力 可以安樂死 這個可以嗎
作者: luben (魯蛇中的魯蛇)   2020-08-21 13:17:00
簡單講就是法官就可以鑑定了 還要醫奴出來墊被幹什麼呢???
作者: conqueror507 (冷箭)   2020-08-21 13:22:00
把他抓去關到發瘋才對吧,無罪是哪招???
作者: lovingbase (Formula 1)   2020-08-21 13:26:00
完全無罪 那吸毒不能判刑嗎?
作者: fanny0825 (花花琳)   2020-08-21 13:44:00
笑死!以後要犯罪前都先吸毒或酒駕,不是輕判就是沒事多爽
作者: Expend (DEITY)   2020-08-21 13:52:00
無期徒刑改判無罪? 落差也太大了吧 念不同的法律書畢業?文組是不是都低能兒,每個人的解讀落差那麼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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