姑且不談驗這幾千個只找到一個無症狀到底值不值得
今天指揮中心就是規定要有接觸史有症狀或醫師高度懷疑才能健保檢驗
彰化違反規定叫人去公費檢驗
到底那邊懷疑也講不出個所以然來
知道普通醫院診所多開藥或亂開檢查被健保局抽查到會怎樣嗎
不單是不給醫院這筆費用還會加倍叫你多還錢
被罰個三倍十倍二十倍一百倍的都有
這幾個月來彰化驗了1500多個不合健保條件的一筆7000元算3倍好了算出來會開罰3150萬
倒楣的是誰?
其實是那些被衛生局下指令採檢的醫院
健保局要扣錢罰款都是扣在醫院醫師頭上
或者是直接改為地方政府支出
也就是花你我的納稅錢
那始作俑呢?
之後大概會安靜一陣子過一段時間大家就忘了
頂多記幾支過
大不了離職換一個肥缺
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