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西之前也是有一條類似的法律
為了解決無殼蝸牛問題 房屋只要佔領超過三年 房子就是你的
一些有錢人的莊園 主人平時在城市打拼 很快便成為侵佔目標
然而 上有政策 下有對策
於是也衍生出了一個新興行業 -“職業雞姦漢”
他們會幫助各大莊園主 四處巡視 偏遠莊園
如果發現有入侵者 便會找十幾個彪形大漢 入屋雞姦入侵者 以達到嚇阻效果
如果台灣立這條法 不知道會衍生出什麼行業
: 其實有一個發源已久的法律概念
: 早在查世丁尼法典就有記載
: 逆權侵佔 adverse possession
: 指的是一份財產 通常是指不動產
: 非持有人可以透過一定時間的持續性佔有行動
: 合法地將所有權轉為自己
: 很多國家都有相關立法
: 美國有些州甚至只要5年就可以完成逆權侵佔
: 其它比較流行佔屋運動的
: 還有荷蘭 英國 澳洲等國家
: 個人是覺得台灣應該也要有類似的立法才行
: 一個人擁有很多房子
: 到頭來總有顧不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