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這篇新聞講的很爛
讓很多人不懂
這次修法就兩個重點
1.齊一男女結婚年齡
2.降低完全行為能力年紀
相信大家以前國中公民課一定學過
什麼限制行為能力、完全行為能力blablabla
https://i.imgur.com/ZDPgdHN.jpg
什麼民法是7~20歲
然後刑法限制責任能力還跟民法不一樣
考試就最愛考這個
這次動的就是這個限制行為能力的年紀規範
而結婚限制以現行制度是男18女16
就會導致18歲結婚的時候
但是民法上卻還在限制行為能力範圍的不同
考試也很愛考的~~
不知道有沒有回想起大家國中時的記憶
大家都有想起來了吧~~~
因此,這次主要就是調整把
比原本7~20歲的限制行為能力
修改成
限制行為能力為7~18歲
讓18歲結婚的時候,不需要多此一舉
加上調整女生結婚年齡從16→18歲
而男生結婚年齡維持18歲
所以根本不是降低
反而是上修了女生的結婚年齡條件
所以結論,這次修法整理
1.男生結婚年齡維持18歲不變
2.女生結婚年齡由16上修至18歲
3.調整「完全行為能力」的年齡規範有原訂20修成18做民刑行政法的統一
就是這樣~~
這樣邏輯上應該比較清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