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網友問碰到案例中的警察該如何應對?
我先簡單回一下碰到這種情狀警察正常的作法。
一、警察可以合法盤查身分、對此原po有配合義務:
在此階段僅為行政調查手段而非犯罪偵查,因此強度不高,僅是調查並了解
當時現場狀況。依據「警察職權行使法」第6條「合理懷疑其有犯罪之嫌疑或
有犯罪之虞」依據現場男女的供述,警察可以合法查證原po身分。
如果不配合身分查證,本法也授權警察可以帶回派出所或警察駐地查證,
再不配合就可以使用強制力。(實務上很少發生)
二、警察可以要求出示手機內容,但沒有強制性
調查完身分沒問題,接著就是處理報案男女所稱偷拍的手機了。
這部分比較複雜,也是我認為比較有爭議的部分,
因為還不確定原po是否真的是有偷拍行為,
用現行犯處理也不是不行,但如果在還沒確定偷拍事實前認定是現行犯,
那就要當場逮捕或是事後請原po來製作筆錄函送給檢察官。
(補充:有網友提到刑法第315-1妨害秘密罪屬告訴乃論,被害人沒有提告不能逮捕。
但告訴只是檢察官起訴條件,在偵查端還是可以逮捕、調查並函送地檢署)
手機部分則依刑事訴訟法得為證據之物而扣押。
另外一定有人會問,原po就沒有偷拍也沒有證據證明他偷拍,還是可以用現行犯處理?
其實是可以的,因為當下狀況不明,無法排除原po有偷拍嫌疑的情況下,
如果報案男女願意指認並製作筆錄,依據刑事訴訟法第88條和第230、231條
就賦予司法警察逮捕和調查權,警察不會有任何法律責任,
只是這樣的做法太粗糙,而且送過去很有可能會被檢察官痛罵一頓。
所以如果現場狀況不急迫而且不是攸關被害人生命、身體健康的權利下,我會傾向
先確認是否真的有偷拍事實,而不是一開始就直接就用犯罪嫌疑人來偵辦。
因此,同現場警察的處理方式,我也會希望原po把手機內容出示給我,讓我確認,
如果確實有偷拍那就走上面現行犯的流程,如果沒有,那就謝謝配合各自離開。
但不管是走哪種流程,在這當下警察都沒有權力用強制力打開你的手機看裡面的內容,
這已經構成搜索行為所以要有搜索票才是合法程序。除非原po自己同意出示裡面的內容。
三、我就是不交出手機可以嗎?
可以,但警察現場可以請示檢察官,依刑事訴訟法第131條第2項指揮警察逕行搜索,
事後再陳報法院。還是可以據此強制你交出手機出示內容。
比起這樣,是不是自己先拿給警察看比較簡單呢?
四、原po沒有妨害公務的問題
妨害公務中又有分強度較高的刑事犯罪(刑法第135條)及行政罰性質(社會秩序維護法
第85條)
有興趣可以去看看這兩條的要件,性質都屬結果犯而且以積極作為為必要
(不處罰消極不配合的情況)
原po沒有以強暴脅迫方式妨害警察執行公務、也沒有出言辱罵警察,而若只是單純不配合
調查不出示手機內容等消極作為,是不會構成妨害公務的。
警察會這麼說只是希望給你製造壓力,讓你自願性出示手機內容。
五、報案男女有無誣告或其他法律責任?
民事權利侵害的賠償我比較不熟,再請高人補充,但刑事部分,他們的懷疑如果
合情合理而且與事實相符,那就不會有誣告罪的問題。
誣告罪的要件是,意圖他人受刑事處罰並「虛構事實」而向警察申告。
因此,只要報案人陳述的是事實並且據此合理懷疑而為的犯罪向警察報案,就不會
構成誣告。
最後,我也很同情原po遇到這樣的事,真的是一肚子委屈,但如果能還自己清白
誰會想要繼續被警察纏著?出門難免就會碰到一些衰事,只能看開一點了
※ 引述《jack85110326 (Poseidon)》之銘言:
: ※ 引述《cherrywo (小木偶)》之銘言:
: : 講真的,現在這個社會男女不平等是事實
: : 尤其女生只要正一點身材,好一點社會的待遇完全不一樣
: : 像肥宅我好幾年前,曾經在搭手扶梯時
: : 因為當天在等一個重要的電話,所以將手機拿在手上
: : 沒想到搭了兩層樓突然後面有一個帥哥
: : 握住我的手,說我偷拍前面正妹的裙底
: : 當下眞的是有嚇到,連忙解釋我手機是黑的沒有再偷拍
: : 當然正妹和這位正義哥完全不信,一直叫我交出手機給他們檢查
: : 說實在的當下很火大,明明沒做為什麼手機要讓你們檢查
: : 後來保全和警察都來了
: : 警察一來就一臉看你的長相就是一副偷拍的肥宅樣
: : 因此警察就好說歹說的表示手機拿出來大家看看
: : 看完沒有的話你就可以走拉,不用浪費大家時間
: : 當然當時真的有氣到,因此完全不想配合
: : 警察一樣就表示,你是現行犯,拿出來大家看看
: : 不然就逮捕回警察局,一樣可以檢查你的手機
: : 在加上辦你一條妨害公務
: : 萬般無奈下我只好拿出手機給他們看
: : 當然手機裡什麼都沒有
: : 他們看完手機後,就露出一副,你早點拿出來就好阿
: : 浪費大家時間阿的表情,一句道歉也沒有的各自離開
: : 所以說,男女在這個女權的時代,根本不可能平等
: 幹原po這遭遇讓人看了真的是心有戚戚焉的很不爽
: 無關乎肥宅也無關乎女權
: 純粹就像是古代冤獄一樣沒有任何訴苦的空間
: 不懂法律又不會吵架的濫好人真的很常被狗咬
: 看了這篇怒到睡不著
: 有沒有人能提供一套這種遇到垃圾人加垃圾警察的sop啊?
: 歸納推文
: 1. 不給看,約好賠償或道歉才給看
: 2. 釐清之後提出妨害名譽民事
: 3. 跟警察周旋之後去泡茶,然後提告
: *不要被妨害公務嚇倒
: *垃圾警察的話聽一半,好警察的話思考一下再聽
: 幫忙補充一下感恩,最完整我給500P意思一下
: 幫原po肥宅討公道,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