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卦] 女生捷運偷拍可以很大方承認?

作者: jack85110326 (Poseidon)   2020-07-30 02:34:05
※ 引述《cherrywo (小木偶)》之銘言:
: 講真的,現在這個社會男女不平等是事實
: 尤其女生只要正一點身材,好一點社會的待遇完全不一樣
: 像肥宅我好幾年前,曾經在搭手扶梯時
: 因為當天在等一個重要的電話,所以將手機拿在手上
: 沒想到搭了兩層樓突然後面有一個帥哥
: 握住我的手,說我偷拍前面正妹的裙底
: 當下眞的是有嚇到,連忙解釋我手機是黑的沒有再偷拍
: 當然正妹和這位正義哥完全不信,一直叫我交出手機給他們檢查
: 說實在的當下很火大,明明沒做為什麼手機要讓你們檢查
: 後來保全和警察都來了
: 警察一來就一臉看你的長相就是一副偷拍的肥宅樣
: 因此警察就好說歹說的表示手機拿出來大家看看
: 看完沒有的話你就可以走拉,不用浪費大家時間
: 當然當時真的有氣到,因此完全不想配合
: 警察一樣就表示,你是現行犯,拿出來大家看看
: 不然就逮捕回警察局,一樣可以檢查你的手機
: 在加上辦你一條妨害公務
: 萬般無奈下我只好拿出手機給他們看
: 當然手機裡什麼都沒有
: 他們看完手機後,就露出一副,你早點拿出來就好阿
: 浪費大家時間阿的表情,一句道歉也沒有的各自離開
: 所以說,男女在這個女權的時代,根本不可能平等
幹原po這遭遇讓人看了真的是心有戚戚焉的很不爽
無關乎肥宅也無關乎女權
純粹就像是古代冤獄一樣沒有任何訴苦的空間
不懂法律又不會吵架的濫好人真的很常被狗咬
看了這篇怒到睡不著
有沒有人能提供一套這種遇到垃圾人加垃圾警察的sop啊?
歸納推文
1. 不給看,約好賠償或道歉才給看
2. 釐清之後提出妨害名譽民事
3. 跟警察周旋之後去泡茶,然後提告
*不要被妨害公務嚇倒
*垃圾警察的話聽一半,好警察的話思考一下再聽
幫忙補充一下感恩,最完整我給500P意思一下
幫原po肥宅討公道,耖
作者: kenny830724 (kennygod)   2020-07-30 02:35:00
我會直接給她一巴掌 樓下補充
作者: ccccccccccc (嘻嘻嘻)   2020-07-30 02:35:00
時間夠多的話 裝成其實有偷拍的樣子 大家一起浪費時間
作者: sanpf (sanpf)   2020-07-30 02:36:00
五百p真難賺,給樓下賺
作者: cherrywo (小木偶)   2020-07-30 02:36:00
感謝你幫我想辦法,給個推表示
作者: renna038766 (草甜圈)   2020-07-30 02:37:00
不給看 然後到派出所保持緘默權 聯絡律師跟蘋果 然後請朋友上ptt 低卡 巴哈 爆料公社發文
作者: ubcs (覺★青年冒險蓋)   2020-07-30 02:37:00
堅持隱私權 直接跟警察要求調監視錄影,大家一起看浪費時間
作者: blue999 (FLY)   2020-07-30 02:38:00
500p就要人家幫你找資料? 我小富懶的賺這個
作者: zoeapezoo (streptococcusagal)   2020-07-30 02:38:00
:我法律人
作者: DoncicInPTT (東七七玩批踢踢)   2020-07-30 02:39:00
你不是帥哥 你不會遇到 結案
作者: saltlake (SaltLake)   2020-07-30 02:39:00
【鹹豬手事件簿】 <- 老日本電影,描述被冤枉的電車癡漢
作者: ubcs (覺★青年冒險蓋)   2020-07-30 02:39:00
若無嫌疑之處,要求報案妨礙名譽,警察態度不佳可投訴
作者: loveloser (不良豬)   2020-07-30 02:46:00
報案了警察就是要啟動職權調查 不然要吃案嗎 民眾指稱為準現行犯警察依法本來就可以直接逮捕 至於調查後發現沒有偷拍事實是報案人要負責 警察根本沒有問題好嗎
作者: aaaba (小強)   2020-07-30 02:49:00
問題是根本沒成案啊,警察口頭唬爛而已
作者: loveloser (不良豬)   2020-07-30 02:50:00
今天要是反過來 正妹上八卦說疑似被偷拍 報案後警察不查看對方手機就給他走了 你看警察死定沒
作者: heavensun   2020-07-30 02:51:00
現行犯-被追呼為犯罪人者。 任何人隨口亂說 都能成立
作者: aaaba (小強)   2020-07-30 02:52:00
警察有先跟報案人做筆錄嗎?沒做就開始辦案喔?
作者: loveloser (不良豬)   2020-07-30 02:52:00
現行犯之成立不分提告為否 不然你正在被人打 警察到場還要問你要不要告才逮捕對方嗎
作者: heavensun   2020-07-30 02:53:00
刑事訴訟法第88條規定:「現行犯,不問何人得逕行逮捕刑事訴訟法第88條規定:被追呼為犯罪人者。 就是現行犯1個笨蛋亂喊 你是犯罪 你就是現行犯然後 人人能逕行逮捕 你喔
作者: loveloser (不良豬)   2020-07-30 02:54:00
拜託理組的法盲早點睡了 我不想再幫你上法律課了樓上說的沒錯 還是可以逮捕 見義勇為的正義哥是因為笨蛋的誣告而陷入錯誤 不會構成違法 而你可以反告那個笨蛋誣告或其他罪名法律本來就是這樣 你無法開天神之眼馬上判斷真相 所以只要依法發動強制權也是可以的 事後調查結果發現錯誤自然誤告者需負責 不可能反過來歸責與警察或是其他見
作者: dick929 (朝廷鷹犬)   2020-07-30 03:08:00
告訴乃論案件是真的要當場提告才能逮捕喔~
作者: loveloser (不良豬)   2020-07-30 03:08:00
義勇為的人
作者: dick929 (朝廷鷹犬)   2020-07-30 03:11:00
某甲正在毆打某乙,警察制止甲而使用的強制力,不叫做「逮捕」,而是警察職權行使法的「管束」
作者: loveloser (不良豬)   2020-07-30 03:11:00
司法院第二五○五號解釋:「告訴乃論之現行犯,不論何人均得依刑事訴訟法第八十八條第一項之規定,逕行逮捕」拜託理組的早點睡好嗎請你估狗 現行犯 告訴乃論 一堆打臉文 我懶得縮網址了
作者: dick929 (朝廷鷹犬)   2020-07-30 03:14:00
告訴乃論的前提不就是提出告訴嗎?沒有提告何來逮捕?針對你說告訴乃論案件,被害人沒提告,警察可以逮捕這件事,有釐清觀念的必要。
作者: david7112123 (Ukuhama)   2020-07-30 03:18:00
給看 然後 說 我要吉你們污衊我
作者: loveloser (不良豬)   2020-07-30 03:18:00
我好心幫你上最後一堂法律課 你再看不懂自己去估狗 --既有的實務見解意旨,告訴乃論之罪需要告訴人提起告訴,檢察官才能對犯罪嫌疑人起訴,然而告訴乃論之罪的偵查,並不以告訴人提起告訴為前提。也就是說,即使案件尚無合法告訴,還是可以實施合法的偵查作為,只是倘若欠缺合法告訴,就不能將犯罪嫌疑人起訴
作者: Benbenyale (想讓貝魯君更爽♥)   2020-07-30 03:24:00
警察遇到鹹豬母豬糾紛應該也不太想追究拔
作者: dick929 (朝廷鷹犬)   2020-07-30 03:25:00
受教了~
作者: rmp910425 (阿公)   2020-07-30 03:29:00
想請問樓上大大,當對方報警後,警方是有權要求我提供手機內的照片嗎,還是說應該回警局再交由其他司法程序呢?
作者: loveloser (不良豬)   2020-07-30 03:30:00
不客氣 晚安如果沒有搜索票 是不能強制取得你手機內的資料 但是但是很重要 刑事訴訟法規定可以必要時保全證據 所以你不解鎖 那就查扣手機吧
作者: rcro   2020-07-30 03:38:00
跟警察說要打電話給記者跟議員助理把事情鬧大 警察就會縮了 因為你站的住腳
作者: loveloser (不良豬)   2020-07-30 03:39:00
舉個例子 假如保險箱內可能有犯罪證據 警察命你打開你可以拒絕 但是警察也可以把保險箱整個扣回去保全 等法官核准後強制開啟
作者: bbalabababa (巴拉巴巴巴)   2020-07-30 03:42:00
用有罪推定的態度來執行公務,還用妨害公務來方便自己和假定受害者,讓人不爽活該阿
作者: rmp910425 (阿公)   2020-07-30 03:43:00
了解了,感謝解惑
作者: loveloser (不良豬)   2020-07-30 03:43:00
靠要 講一堆還是有人看不懂 那台灣就找記者跟議員辦案就好了 要法律跟警察幹嘛呢
作者: rayccccc (rayccccc)   2020-07-30 03:43:00
我會鬧的越大越好
作者: haha98 (口合口合九十八)   2020-07-30 03:52:00
當然要找議員和記者 找他們又不違法 嘿嘿 看你一個小警察是多屌
作者: bbalabababa (巴拉巴巴巴)   2020-07-30 03:53:00
單純不配合根本不可能成立妨害公務,警察自己也知道,這不就是在騙人嗎?
作者: trtcool   2020-07-30 04:22:00
搞什麼鬼,好歹對方是正義,怎麼說垃圾人垃圾警察?
作者: fatcop (QQ小妹)   2020-07-30 04:35:00
那麼愛找就找囉,今天又不是警察亂打亂抓人,你看誰會理你
作者: durimoo (茄子)   2020-07-30 04:44:00
問題不是警察吧那只是他的工作,問題是誣賴的人,為什麼會覺得懷疑別人不用付出代價
作者: Andosinjo (✡信哲✡)   2020-07-30 04:49:00
那先不要管警察了!我是好奇亂檢舉的可以有什麼責罰?
作者: pp096127 (harmony)   2020-07-30 05:05:00
告她妨礙名譽啊,笑死乾警察屁事
作者: auxiliary11   2020-07-30 05:15:00
垃圾鴿
作者: nalthax (書蟲一枚)   2020-07-30 05:39:00
看一次一人給我五百其實你要怪那些偷拍的害一般人得戰戰兢兢。你沒做的話就說給你看但是沒有證據的話一個人給我五百當被無端冤枉、造成精神損失的賠償費用。男朋友連兩個人一千都出不起,這一對情侶就分手了。
作者: lushoulian (老呂)   2020-07-30 06:01:00
瓜田李下懂了吧!下次小心一 。
作者: love30118x (擠摳)   2020-07-30 06:16:00
就妨礙名譽啊 吉下去
作者: HarryYu (WhiteBear)   2020-07-30 06:30:00
已錄音 叫律師中 不做任何辯解?我沒經驗就是
作者: LP30KG   2020-07-30 07:12:00
先說好如果沒有偷拍要 他們毀損名譽、傷害人身自由......
作者: gaexp256016 (gaexp256016)   2020-07-30 07:27:00
直接吉 連女森一起吉 肥宅不能變成社會的弱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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